离婚不必一定去被告所在地,可以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诉讼离婚程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准予立案、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向另一方发出传票、法院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离婚不必一定去被告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通常情况下会去被告所在地起诉;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原告也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法院会依法审理。
诉讼离婚程序: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地点选择
离婚地点选择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离婚地点的选择上,夫妻双方应事先协商一致,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纠纷。例如,有的夫妻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因对离婚协议的内容理解不一致,导致离婚登记无法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当事人一方的意愿办理,另一方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因此,在离婚地点的选择上,夫妻双方应充分协商,充分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如遇到纠纷,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离婚地点选择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离婚地点的选择上,夫妻双方应事先协商一致,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纠纷。例如,有的夫妻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因对离婚协议的内容理解不一致,导致离婚登记无法办理。因此,夫妻双方应充分协商,充分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如遇到纠纷,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
149人看过
-
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请律师吗,要向哪里的法院提出诉讼?
464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中的被告所在地: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263人看过
-
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180人看过
-
离婚案起诉必须在被告常住地吗
231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必须向法院提起所有刑事案件的公诉?
116人看过
离婚程序包括两种情况,分别是: 1、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也就是登记离婚,这个时候需要夫妻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之后办理离婚手续,拿到了离婚证之后,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与协议离婚程序相比,要更为复杂一些... 更多>
-
原告在被告监管地法院可以向被告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不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
-
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被告在异地提出的离婚诉讼能否向法院起诉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没有问题,告诉你法律规定,自己比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
-
一方在看守所起诉离婚, 被告在看守所, 该方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
离婚诉讼被告在异地,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