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使用自拟劳动合同文本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15:55 367 人看过

单位可以使用自拟劳动合同文本,并无需在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使用自制劳动合同文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会怎样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以吗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一、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盖章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是必须要盖章的,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的情况下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完成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授权且内容合法的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三、普通的劳动合同需要办理劳动局备案吗?普通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局没有备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
    2023-02-17
    475人看过
  • 2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告用人单位吗?
    一、2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告用人单位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
    2023-04-29
    284人看过
  • 小孩报名可以不用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小孩报名是需要小孩的户口本等身份证件的,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一、首先要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HR人员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提供学历、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让其签字确认提供的原始证件是真实的。同时对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也应让其进行书面确认,明确“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如果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原录用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这种赔偿要承担较大的责任(一般法院会判定70%的责任比例)。
    2023-06-24
    357人看过
  •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
    2023-02-17
    3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吗
    解答分析1、你是2003年7月签订的合同,肯定能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你引出的是第十四条的规定。由于该条例是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因此,在实践上,凡是在这个日期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情况的,即使约定了违约金,对违约的员工也是无效的。但是须注意:不是服务期无效,而是违约金的约定无效!2、单位为你解决了户口问题,这能不能算出资招用的行为呢?我认为,关键是解决户口问题是否有出资行为。在该案中,公司是否为你出钱办了户口?如果出了钱,那设立违约金是可以的,25000元在我所接触的案例中还不算"奇高".如果没有出钱,那设立违约金是没有道理的,你完全可以拒绝。从出资招用的定义可以看出,其首要特征是出资。当然这个出资也是有范围的。一些企业在这样的案子上抗辩:我们为了招人做广告了呢,这也算出资吧;我们为了招人还特设了专人呢,这人的工资算出资吧……听到
    2023-06-01
    38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
    法律规定应当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实践中口头变更也受到法律保护,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限于对劳动合同中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要通过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与其订立一样,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23-02-13
    155人看过
  •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通过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则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严重失职,营
    2023-04-22
    277人看过
  • 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企业身身拟定的劳动合同,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是有效合同:1、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必备条款缺失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是必备条款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背劳动合同部分失效。比如试用期的规定,保密协定,培训协议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劳动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比如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军队现役人员等不能与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
    2023-06-05
    271人看过
  • 公司可以自己拟定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是很重要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根据劳动法的条例来规定的,但是有些公司为了方便更好的操作,那么自己可以拟定劳动合同吗,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是可以自己给自己拟定合同的,而且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一、员工旷工多久可以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就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明的,那么旷工的天数也是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来制定的,该规章制度应当是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的。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二、补办离职证明很难吗离职证明丢失,单位没有义务补办,但是再次出具离职证明,对单位不是很难,也没有什么损失,所以当事人可以去与单位协商,通常如果关系不闹僵,是可以的。如果单位不肯,就只能自己去声明了。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
    2023-03-25
    342人看过
  •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不加班可以辞退吗是不可以的。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休产假后被辞退,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支付补偿,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过失性辞退,一个是预告性辞退,这两种
    2023-07-28
    333人看过
  • 疫情发生可以用人单位补发劳动合同吗
    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离职属于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会自动终止吗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不能解除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到期不能解除情况有: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2023-06-25
    187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逾期支付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50%-100%的赔偿金。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工资赔付标准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如下: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2023-06-21
    3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标准范本(用人单位参考)
    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本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
    2023-04-22
    31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拟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一、通过“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偿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其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更多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约定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拟约定条款一般具备的条款:1、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约定条款。2、为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3、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如不接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等),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4、为防止调岗调薪时发生争议,可
    2023-04-29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单位自拟劳动合同有效吗,用人单位自己写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5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与法律规定不冲突,有下列必要条款有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工作内容和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其他。
    • 用人单位拟变更用工合同可以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6
      1、可以的,但是需要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应具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
    • 单位劳动合同自拟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如果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符合罚法律的规定,具有以下必备条款的,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 用人单位可以自己拟定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应如何填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用人单位可以自己拟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对于这些内容,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可以由单位自己拟定,但是,劳动合同中还须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用人单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