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42:22 346 人看过

为了有效解决郑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际,12月2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郑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规范,并将于12月26日起施行。

动态管理标准灵活

该规范对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分别规定了申请资料内容和资格认定程序。对经过受理、初审、复审、核准,并完成备案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以下称《资格证》)的家庭将实行动态管理。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不定期进行审查核实,不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取消,并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资格条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经核准仍符合条件的,《资格证》顺序号不变;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并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承租人在年度复查中不符合条件的,合同终止,并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王某江表示,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保障标准,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来源渠道的不同,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实施差异化的保障标准,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供应。

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关于公租房租赁管理的问题,王某江表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在采取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对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后自动生成,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退出的,后续申请人顺序号依次自动递补。具体轮候选房程序参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轮候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已选房源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房源日趋多元化

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方面,对于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由企业按规定实施经营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满足符合《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

对于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纳入政府统一管理,优先提供给本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职工租住。具体申请租赁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并在单位范围内公布。人员入住资格由各单位自行核准,入住名单须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在满足本单位职工租住需求后,多余住房由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供应。

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优惠扶持政策,采取土地招、拍、挂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统一的优惠租赁价格向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职工进行定向出租的,具体申请租赁条件由开发企业和定向租赁单位协商确定,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由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情况上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入住资格由租赁单位自行核准,入住名单须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王某江强调,各县市区可根据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筹集情况,结合此次施行的规范,自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三部门实施细则何时能出台
    据媒体报道,藤桥镇林先生父亲的房子建成已超过40年,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林先生的父亲因交通意外不幸去世,遗留的房屋土地证尚未过户给儿子。今年,林先生打算申请危房鉴定再进行改造,跑了一圈,由于各部门法规相互冲突而卡住了。按照审批程序,林先生要进行危房鉴定,需要先将土地证过户;而土地证过户,要先办房产证;办房产证,需要先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要土地证先过户。结果,办证陷入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置条件的死循环。今年6月26日,市住建委牵头召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华东公证处召开专门协调会。最后,3个部门联合决定,先将房产证产权人林先生的父亲变更为林先生的母亲,再经过公证,把土地证所有权人变更给林先生母亲。同时,3个部门决定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突破口,根据不同类型的情况联合制订出实施细则,帮助藤桥镇以及全市其他乡镇遇到类似情况的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2023-06-08
    489人看过
  • 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出台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昨日出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货币补偿范围、房屋补偿面积的计算方法、户籍人口的认定等都是确定的。货币补偿包括什么?政策:根据《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和统一拆迁建设。非住宅房屋拆迁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解读:根据《细则》,对居民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一拆迁建设的,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包括六项:①拆迁补偿;②装修补偿;③搬家费、过渡费;④电话、有线电视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迁补偿;⑤墙、楼、路补偿;⑥提前搬迁奖励费。其中,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①原房屋补偿、②购房补偿、③区位补偿;实施统一拆迁建设,拆迁补偿包括:①原房屋补偿、②建房补贴。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包括七项:①拆迁补偿;②装修补偿;③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燃气拆迁补偿;④墙、楼、路补偿;⑤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用;⑥
    2023-05-31
    402人看过
  • 山西出《商品房租赁办法》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另外,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细则还规定,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者减少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转租、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另外,出租人出售已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房产、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会责令限期改正;个人
    2023-06-10
    193人看过
  • 广州即将出台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共用设施拟收管理费居民用水或需多掏钱《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实施即将满4个月,但共用用水设施设施如何移交,维护费用如何筹集等问题仍然有不少实际困难。记者从广州市法制办、市自来水公司以及一些专家等共同参与的“小区共用用水设施应该如何管”论坛上获悉,《办法实施细则即将出台。今后,一些居民可能除了缴纳水费之外,还要定期或者一次性缴纳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养费用,目前相关的维修费用定价还在核定当中。二次供水设施到底归谁管维护费用谁来出呢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已开始正式实施了。根据《办法规定,业主应按规定承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而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维护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还规定,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
    2023-05-29
    178人看过
  • 法官任职回避实施细则将出台
    据了解,今年2月中旬由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对法官回避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规定要求,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但各地法院在贯彻落实该规定时发现,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和明确。如法院辖区怎样界定,是否意味着省高院审判法官的配偶子女就不得在全省从事律师职业?法官子女的配偶是否属于规定中的子女范畴?既然配偶子女要回避,父母兄弟姐妹是否同样应当回避?法律工作者、从事非诉讼的律师,以及在法院挂职的领导干部是否都属于回避范畴?律师流动性较强,符合条件的律师挂职外地后仍在本地代理业务如何处理等。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在下发各地高院的相关文件中已明确,将出台
    2023-06-11
    184人看过
  • 沪尚未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公积金可跨区域使用、公积金贷款向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开放以及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上海公积金贷款多年前就取消了部分费用,目前只剩下担保费一项。如果担保费取消,虽然可以节省1%左右购房成本,但相比高企的房价还是杯水车薪,因此虽然是利好消息,但对楼市推动作用有限。相当于房价打九九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除了利率低之外,其手续和商业贷款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一些做法的改进步伐要晚于商业银行。在商业贷款中没有担保费,却是公积金贷款独有的收费项目。其出发点和保险类似,都是为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因此目的相似,却需要重复收费,其合理性值得商榷。所以公积金贷款中一些收费项目改革也是发展趋势。此次《通知》就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
    2023-06-10
    259人看过
  • 深圳暂未出台二套房首付四成实施细则
    业内传闻广州暂不执行二套房首付四成消息,记者采访我市相关部门获悉,深圳目前暂无相关地方实施细则出台,各金融机构仍将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二套房首付比例。昨日有媒体报道:广东银监近日通知,广州地区二套首付比例有待广州市政府确认,请各支行相互知照。并指广东银监部门叫停二套房首付四成,当日晚间,来自广东银监局的最新声明称,未有过相关通知。回顾《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据此,有业内人士昨日分析,各地在执行3.30房贷新政时并不
    2023-06-10
    276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出台会影响房价吗
    一、能让房价下降吗?与反腐相关的另一个话题是,《条例》能让房价下降吗?此前,著名房产开发商潘*屹曾表示,如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价马上会跌。他给出的理由有三: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后,会增加市场的供应量;二是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为房地产税开征铺路,将导致持有成本增加;三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也会大幅增加市场供应量。但在许多专家看来,潘*屹的观点虽然“振奋人心”,却很难成真,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会直接影响房价,现在谈影响为时过早。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昌表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更何况,虽然2016年3月开始登记,但要到2017年才能完成全部登记工作。可见,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缓慢体现的,绝非立竿见影。目前看来,主要是心理影响比较大。世邦魏理仕华东区研究部资深董事谢
    2023-05-05
    254人看过
  • 福州出台房征收细则:单位可弃产权给公房承租人
    经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福州出台了《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补偿款标准根据干部职工参加工作年限区别对待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其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房改、集资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的,其承租的单位房产,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放弃产权给该干部职工本人,产权人收回的补偿款参照市政府规定的公房住宅产权补偿款标准执行。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产权人收回的补偿款参照市政府规定的公房住宅产权补偿款标准的150%执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未移交给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含配偶)已享受房改、集资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对承租人按区位补偿、旧房补偿、搬迁奖励、货币奖励和公摊补偿总额的50%加上装修补偿、搬家
    2023-04-22
    165人看过
  • 2023年营改增实施细则什么时候出台
    营改增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近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会议上发表2017二手房营改增最新政策,明确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产业转型的重要工作。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内公布,确保在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悉税收信息和基础信息以及档案的迁移工作都已开始。知情人士表示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里,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为了税负只减不增,同时又兼顾财税体制改革和稳定增长,所有增值税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不动产抵扣分为两年,进一步加大营改增减税规模和力度实施,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行为。二手房营改增最新政策中,改革试点增设了一些优惠条款。比如说:在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
    2023-05-03
    334人看过
  • 专家建议:及时出台环保法实施细则
    历经两届人大、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长达25年的时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终于尘埃落定。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因加入了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以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要引咎辞职等惩罚内容,修订后环保法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这是一部好法,那么,该如何落实这部法律,专家认为,应出台实施细则,以便于各地执行。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多层次的、立体的、全方位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为环境保护做些什么?专家建议,检察机关应当根据修订后环保法的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既要积极履行职能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也要通过办理案件发挥警示及教育作用。建议加强法制宣传,引入环境公益诉讼,让污染者承担污染成本,还绿水青山于子孙后代。
    2023-04-24
    297人看过
  • 广州公租房申请细则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广州公租房可以买吗我国的房屋买卖政策规定,公租房是不能够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和买卖的。因为只有在符合政策要求下,才可以享受优惠并且进行租赁使用。如果发现有人在市面上对公租房进行买卖和转让公租房,那么买房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购入公租房。买卖公租房都是违反法律的。不过以后公租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还是需要以相关政策为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
    2023-07-05
    171人看过
  • 天津市直管公有住房转租实施细则
    为加强房产租赁管理工作,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按设计用途正常使用,对承租人转租住房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本市颁布了直管公有住房转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承租人转租住房必须向房屋所在地房管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租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审批合格的,方可转租。转租住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无欠租的;(二)现无或转租后不会造成租赁或使用纠纷的;(三)无私拆乱改房屋的;(四)房屋结构安全的;(五)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六)成套单元住房是由一户承租并使用的。申请转租住房需提交下列证件:(一)书面申请(含家庭成员意见);(二)承租人与受转租人签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三)《天津市公有住宅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公房合同”);(四)承租人的户口册、身份证;(五)承租人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转租住房证明。房管站受理转租申请后,按下列程序办理:(一)
    2023-06-10
    298人看过
  • 北京出台细则:北京近日发布楼市限购查询实施细则
    北京买房限制:北京发布楼市限购查询实施细则京政办发〔2016〕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制定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予以转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30日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为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强化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
    2023-06-14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最高法修正九的实施细则出台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1
      现在还没有出台司法解释,估计11月1日前能出台,不然相关案件无法判决了。
    • 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施行细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12月27日京政发(1986)165号发布根据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有关条款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
    • 北京新出台的公租房落户细则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回答你关于公租房落户细则的问题,按照《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通过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 《通知》明确规定了对外出租房
    • 上海市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制度。市和区、县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周边居民代表。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入相关场所,了解污染控制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查阅环境监测数据,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 贵州省规划法实施细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组织科学论证。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防御灾害的需要,合理确定探测(观测)设施、防灾通道和避难场所,统筹安排相关基础设施。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乡规划时,应当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编制规划需要,提供统计、勘察、测绘、地籍、气象、地震、地质、水资源、水文、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