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1:23:54 392 人看过

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区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非罪的界限

这里主要应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征兵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明知,而是由于其业务知识、经验不足,或者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造成认识偏颇而发生的错误行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一般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后果而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二)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1、在征兵过程中,如果行为人的行贿或者受贿行为构成犯罪,而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按行贿罪或者受贿罪定罪处罚;如果行贿或者受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两种行为都构成犯罪,则应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在实施本罪的徇私舞弊行为中,可能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此时又会触犯他罪,对之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而从重论处。

二、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既包括地方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征兵部队派出的武装部队工作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划清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在修订后的《刑法》颁布前,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情况都是以玩忽职守罪来处置的。修订后的《刑法》增设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同时也保留了玩忽职守罪。两罪间存在相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两者在客观方面都可能存在徇私舞弊行为,且都与不正确履行一定的职责义务密切相关。其区别在于:①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②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工作人员;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③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过失,也存在故意的晴形。如,犯罪嫌疑人严某,系某乡武装部副部长(1999年主持乡武装部工作)。严某在1999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做深入实地的调查走访,不认真履行职
    2023-06-11
    245人看过
  • 第三百七十四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七十四条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关于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接送新兵的工作人员。包括军队中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地方负责征召、审查和向部队输送兵员工作的人员。2.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即故意将不合格的兵员接送到部队。3.行为人客观上具有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这里的“征兵”是指征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的兵员。“徇私舞弊”主要是指徇私情,如看在是老同学、老同事、老部下、老上级或亲属朋友的面子,或是接受了礼物走后门等。《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兵员的身体、政治素质等各方面规定了明确的
    2023-06-11
    144人看过
  • 相关工作人员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要处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兵时相关工作人员接送不合格兵员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参加征-兵报名注意事项想要参加征-兵报名的话,首先要看自己是否符合征-兵体检的标准要求还有征-兵的征集对象要求。一般来说,在征-兵报名开始之前,征-兵办公室会提前公布征-兵章程,供大家参考。各位参加征-兵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查看征-兵的相关要求,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竹篮打水一场空。参加2018年征-兵的小伙伴的学历一定是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当然,不止是高中毕业,中专、职高或者技校毕业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参加征-兵的年龄及学历要求是: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
    2023-06-12
    437人看过
  •  探讨不合格兵员罪承担者的认定问题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在征兵工作中,具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要求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且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可以以如下方式认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1.主体要件:本罪要求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本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本罪要求行为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 征 兵 工 作 人 员 的 主 观 故 意 如 何 认 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征兵工作人员的主观故意是指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危害社会的行为。然而,如何认定征兵工作人员的主观故意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
    2023-09-10
    86人看过
  • 一镇教办主任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本报讯李晓军、程道君报道: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对原万州区新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崔炳尤,处以拘役6个月。崔炳尤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使正在被执行缓刑的儿子得以应征入伍。1998年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后,时任镇教办主任的崔炳尤,被任命为该镇征兵领导小组成员。为了给因犯抢劫罪于199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儿子崔书笙找条出路,崔炳尤指使他人提供其子崔书笙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行为的虚假政审材料,然后加盖由自己保管的镇教育办公室公章,使儿子顺利通过了政审,得以应征入伍。崔书笙到部队后,部队在政审复查时发现其政审材料是伪造的,遂对其作了除名处理。去年12月4日,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崔书笙的缓刑,决定对其收监执行有期徒刑3年。今年4月初,万州区人民法院经立案审理,对崔炳尤作出上述判决,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2023-06-11
    293人看过
  • 合格接种的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合格接种的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一般原则合格接种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有准确出生和接种日期记录;免疫起始月龄不提前;各剂次间隔不少于28天;接种时间需卡、证、电脑相符。(二)疫苗接种1、在12月龄内完成卡介苗、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疹/麻风/麻腮疫苗和乙肝疫苗第3剂的基础免疫接种;2、乙肝疫苗第1针与第2针间隔≥28天,第3针与第2针间隔≥2个月;3、A群流脑疫苗1、2剂次间隔不少于3个月,在18月龄内完成;4、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在12月龄内完成;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百白破疫苗加强与基础免疫间隔至少在6个月以上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不少于12个月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7周岁完成
    2021-08-28
    211人看过
  • 工程质量合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二)优良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
    2023-06-04
    457人看过
  •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本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此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依照本法第149条之规定,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了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性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后者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而后者的范围很广泛。(3)、构成犯罪的标准
    2023-02-18
    216人看过
  • 兵员视力不符合标准怎么办
    可以,一项不合格就不能通过。1、征兵基本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为合格。2、征兵体检淘汰率“爆表”敲警钟导致应征青年体检淘汰率“爆表”的诱因主要有十个方面。一是视力不合格的竟然占到不合格人数的46%,二是体重不合格者占到不合格人数的20%。此外,一些本多发于中老年群体的常见性疾病,也不同程度地在应征青年中有所体现。比如,血检、尿检不合格,心脏、血压不合格,男性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耳鼻喉炎症不合格等。兵检视力不合格还有复检么?入伍第一次体检不合格有机会复检,如果复检在不合格,就不能参军了。对于前期参加体检可能因体重或身体不适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
    2023-07-07
    342人看过
  • 人格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人格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人格权侵权的认定涉及一系列复杂的考量因素,旨在全面、准确地评估侵权行为的性质、程度及其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影响。1.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背景、社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目的、方式和后果等。2.在认定人格权侵权时,法院或相关机构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判断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1)职业背景和社会影响范围对于评估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公众人物因其职业特性,其人格权受到的限制可能相对较多,因此在认定侵权时需要考虑其职业特点和社会影响。(2)过错程度也是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人格权而故意为之,其过错程度显然较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侵权行为的具体目的、方式和后果也是认定人格权侵权的重要考量因素。如以恶意诽谤、侮辱等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其目的恶劣、
    2024-07-25
    466人看过
  • 送购物卡定罪标准是什么?
    购物卡数额达到一万元的,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送购物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其他
    2023-06-19
    287人看过
  • 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直接损失的认定标准是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二、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1.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2.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3.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哪些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赔偿费用、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
    2023-09-19
    449人看过
  • 海关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一、海关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标准是什么1.不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2.法定代表人存在走私记录;3.存在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4.无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或设施;5.不满足海关监管所需要的条件。法律依据:《海关法》第七十三条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二、异地报关资料要哪些进行异地报关需要递交下列文件资料:1.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2.营业执照;3.银行的资信证明;4.企业印章;5.报关专用章;6.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023-09-26
    487人看过
  • 醉驾罪中,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醉驾间接故意的情况:一、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二、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时,放任对另一对象造成的危害结果。区别:一、认识因素有所不同;二、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三、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四、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并且不反对这种结果的发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和接受态度上不同,直接故意杀人对结果的预见既包括必然发生也包括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杀人则只能是预见到结果的可能发生。同时,直接故意杀人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间接故意杀人则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有无所谓的放任态度,不积极追求,但也不加防止,而听之任之。另外,从犯罪形态来看,直接故意杀人存在着未遂,而间接故意杀人却不存在未遂。应
    2023-07-23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接送未合格兵员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0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怎么量刑呢?是怎么认定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区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非罪的界限 这里主要应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与征兵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明知,而是由于其业务知识、经验不足,或者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造成认识偏颇而发生的错误行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一般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后果而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 达到什么标准接送不合格兵员才能立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2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什么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司法解释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6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1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