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18:14:33 394 人看过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受让人承担。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过户登记不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出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

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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