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及范围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9:50:14 218 人看过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据此,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

第一,侵权人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第二,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害事实不是一般的损害事实,而应当是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即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第三,要有因果关系,即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害是因为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

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性赔偿。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作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惩罚性偿。

3、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4、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等。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多少

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了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一)人身伤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对上列各项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依照常规赔偿、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致人死亡赔偿、扶养损失赔偿办理。

关于致人死亡的抚恤费,《产品质量法》对此作出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这两项赔偿项目都作出了规定。关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规定,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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