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7:31:32 95 人看过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的办理流程

1、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查,核算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提出初审意见

2、提取审批

3、按审批金额拨付住房公积金

三、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办理的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66-70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春季、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二、钦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
    2023-05-14
    465人看过
  • 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
    2023-05-13
    234人看过
  • 常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常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2、《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二、常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一)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相关规定;(二)符合《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三)符合《跨省市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三、常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步骤及资料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身份证、符合提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审核手续。2、资料不全或审核提取资格有问题的,不予审批提取公积金。1.身份证;2.户口薄;3.结婚证;4.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5.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023-05-13
    133人看过
  • 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二、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贷款条件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①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
    2023-05-13
    198人看过
  • 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二、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办理材料1、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2、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和共有权人亲笔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自行安置承诺书》。6、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银行专业版)的承诺书。7、异
    2023-05-13
    218人看过
  • 泰州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泰州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泰州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2023-05-13
    45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
    • 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
    • XXX依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核是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
    • 郑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市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