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7:06:15
293 人看过
根据语义学,代位追偿权中“代位”本身的含义已暗含“代替他人原来所享有的地位(权利)”的意思,也即,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被代替之人原来已经享有了某权利——盖权利不得毫无缘由地产生。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保险法已经明确地规定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中应当增加一点,即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是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
198人看过
-
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139人看过
-
保险代位追偿能追回吗
201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446人看过
-
哪些要件是债的代位权构成要素?
242人看过
-
保险代位法是怎么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
38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第三者
最新文章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条件是什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满足什么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条件: (一)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权只有当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有索赔请求权,才存在向保险人转让赔偿请求权的可能,即“无请求权,无代位权”。但是,如果第三人的致害行为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或者未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其行为可以免责,则代位求偿均不得适用。 (二)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根据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的损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
-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根据《合同法》第73条及其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不存在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
-
保险中,行使代位追偿权须满足什么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保险中,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应该依法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可以将代位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
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前提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保险代位追偿权成立的前提条件包括有: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
-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