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索赔50余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0:02:00 154 人看过

11月30日下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湖市人民检察院诉嘉兴市绿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5被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这是该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请求法院判令5被告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人民币54.1万余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公益诉讼原告诉称,2010年9月至10月间,被告嘉兴市绿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将5000余吨的污泥倾倒在平湖市当湖街道大胜村林角圩桥西南侧的池塘内,该区域属平湖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上述污泥中的含铬污泥是被告海宁蒙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浙江大众皮业有限公司、海宁瑞星皮革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在制革生产过程中所产生,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蒙努集团等四被告将上述制革污泥委托给被告绿谊公司进行处理。

当天的庭审中,被告绿谊公司、蒙努集团代理人出庭应诉,另外三名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

检察机关指出,被告绿谊公司作为专门的环保服务公司,并未依法取得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证,在承接可能是危险废物的制革污泥处置业务时负有审查义务。蒙努集团等四被告提供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明显不符合危险废物检测的有关规定,检测对象与双方委托处置的对象不具有对应关系,被告绿谊公司在承接蒙努集团等四被告的制革污泥处置业务过程中具有明显过错。被告绿谊公司在运输、贮存制革污泥过程中,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污染了生态环境。被告绿谊公司将上述固体废物倾倒于本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主要对本案提出以下质疑:一是认为法律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环保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地位,故原告的主体不适格;二是对原告要求五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有异议;三是认为五被告侵权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对部分赔偿诉求有异议。

因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故法院未能组织调解。当庭参加诉讼的公益诉讼原告和两被告均愿意庭外自行协商,法庭予以准许,未当庭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浙江首起网络名誉侵权案开审
    近日,宁波北仑法院受理一起商家诉个人及信息公司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我省法院受理的首起网络名誉侵权案件。原告宁波又一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又一猫),是开通仅一年有余的宁波跨境购网络平台(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授牌)中又一猫海淘商城的经营管理者,销售日本进口某品牌尿不湿等产品,相关进口的凭证、存货、销售都由宁波保税区海关监管。原告称,自去年12月起,月光光照荷塘等网名先后在宁波本地某知名论坛上发帖称,使用了在又一猫购买的尿不湿后,孩子下身红肿并入院就医,并恶意发帖丑化又一猫公司服务态度。宁波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为该论坛的经营管理者,对帖子作了置顶处理。又一猫公司将上述发布在论坛上的相应网页向公证机关申请了网页公证。公司称,其中一个发帖人为被
    2023-04-24
    353人看过
  • 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结果如何
    我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已经审理终结,2015年10月29日上午9时,全国首例民间环境诉讼案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名被告被判恢复生态并赔偿127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的审理不仅对公益诉讼主体的条件进行了规范,更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让判决结果更加专业公正,并对那些肆意破坏环境的人提出警醒,让社会看到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
    2023-04-21
    249人看过
  • 湖北首例村民集体砷中毒环境污染案开庭审理
    湖北首例因气体污染致村民集体砷中毒环境污染案25日在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开庭审理,6家被告企业、14名被告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2013年10月,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9位村民出现四肢发麻无力的症状,其中两位老人甚至有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危重征象,在武汉市职业病医院被确诊为砷中毒。消息一经传开,周围几个村的村民到武汉进行砷超标检查,陆续有人被诊断为砷中毒。经过警方调查,某某县6家企业及14名被告人,多年来非法排放砷污染物达684吨,致黄石市某某镇10个行政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800多人砷超标,1.2万人生活受到影响,当地的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和检察机关还发现,污染企业的猖獗与环保部门及当地乡镇领导的失职和受贿密不可分。与该案有关联的、涉嫌犯罪的7名公职人员也被追责。当天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砷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造成的损失金额等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由于案件在湖北尚属首例,在证
    2023-04-24
    240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
    第一,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是特殊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发起人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者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成员。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成员可以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是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为了维护国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将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人推上被告席。第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目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体来说,是为了保护国家环境利益、社会环境利益和不特定大多数人的环境利益,追求社会公、公平,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三,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和补救功能。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和最终裁决不要求发生损害事实。只要能根据相关情况合理判断社会公益可能受到侵害,就可以提起诉讼,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以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免受违法侵害,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这种预防功能尤为明显和重要,因为一旦环境受到破坏,
    2023-02-19
    419人看过
  • 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一、有人用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为啥群主也被抓了?案情经过:2014年11月,张某建立了奸夫淫妇微信群,阮某某等群成员在群中发送了451个黄色视频,张某一个没发,却也被抓了起来,被判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这到底是为什么?2010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有特殊需要,希望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与他人讨论少儿不宜的话题,请将群成员控制在30人以内。二、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在家看片会不会被抓?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看在家看片是安全的、不违法的、不会被抓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1、2002年,延安一对夫妇因在家看黄碟被刑拘。2002年8月18日晚11时,延安民警接群众电话举报,称张某夫妇在家中播放黄碟,4名民警遂前去调查,他们通
    2023-03-15
    97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行政诉讼吗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是行政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一般都是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来进行处理的;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原则,但也存在如下区别:1、一般行政诉讼要求起诉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而行政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要求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2、一般行政诉讼的结果是由当事人来承担的,即由原被告双方或者第三人来承担。但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却可能不承担诉讼的结果。3、一般行政诉讼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诉讼,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为了国家或者社会的公众利益。4、一般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相应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不能处分诉讼权利,在其提起诉讼后,只能退出诉讼,而不能申请撤回起诉。5、一般行政诉讼中诉讼是行政行为已经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即对公益的损害不需要实际发生,公众利益虽没有受到现实侵害,但只要
    2023-03-20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国家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各级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6万件。(来源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公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4
      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为:(一)庭前准备。查阅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
    •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2
      第一,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是特殊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发起人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者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成员。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成员可以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是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为了维护国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将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人推上被告席。第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目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体来说,是为了保护国家环境利益、社会环
    • 浙江永康开庭审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2
      永康属于浙江省金华市代管县级市,那么这里提到的“浙江永康开庭审理”,应该是所涉及案件由永康市人民法院管辖,并立案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公开审理?如何公开审判,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