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通信自由遭到侵犯的刑事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34:41 130 人看过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

怎么样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49条(即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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