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已满离职仍须付培训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4:30:38 391 人看过

和公司签的合同已经到期,员工想离开,却被公司要求按照员工手册上的条款支付培训费。昨天,合肥市的贾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2008年3月1日,是贾先生合同到期的日子。贾先生对公司提出,自己打算离开另谋发展,不和公司续约。但是公司要求贾先生先支付5000元培训费用,然后才可以离开公司。

对于公司的要求,贾先生拿出双方的劳动合同,指出自己的合同已经到期,并没有违约,不应该赔偿任何费用。但公司却指出员工手册上有相关规定,员工在规定的年限里离开,应该先支付公司培训费。

贾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进公司时,公司的确给新进员工组织了培训。培训约有一个月时间,组织了单位里的一些专业人士来给他们讲课,没有其他的花费,签的合同里也没有涉及培训费的问题。

但在当时,公司给新进的员工发了员工手册,上面有相关的规定,员工在3年、5年、10年三个不同的年限内离开公司,要支付不同数额的培训费。

贾先生该遵循员工手册还是合同?合肥市12348法律热线的律师告诉记者,按照贾先生反映的情况,该公司的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是矛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到两年,而员工手册上的规定已经超出了这个年限。既然双方签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

贾先生的合同到今年3月份已经到期,贾先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同意续约或是离开公司。此时,员工手册只是单方约定,对贾先生并没有约束力,不需要按照员工手册的条例支付培训费。

同时,即使员工和用人单位签的合同中有关于培训费用的约定。合同中的约定,也应该是针对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如何支付培训费,在合同期满后,员工不应该承担任何费用。

律师指出,贾先生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不需要支付培训费用,同时还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公司以扣下档案、社保关系等手段要求支付培训费,贾先生可以到所在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一经核实,劳动部门将对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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