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强制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22:40:15 475 人看过

该段内容描述了申请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具体来说,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及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同时,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申请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及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申 请 强 制 拆 迁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范围包括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房屋应当先进行评估,拆迁价格由政府确定,拆迁户应当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完成拆迁补偿工作,超过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拆迁程序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拆迁。拆迁范围包括政府规划的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用地的房屋。拆迁房屋需要进行评估,拆迁价格由政府确定,拆迁户需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期限内,拆迁人需完成拆迁补偿工作,若超过拆迁期限,拆迁人应按国家规定给予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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