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8:41:10 139 人看过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一、违约责任形式具体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式具体有以下:

1、继续履行,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需要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

4、定金责任,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5、违约金责任,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依法成立的合同;

2、一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3、无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

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分析如下:

1、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

3、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总之,违约责任形式包含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依法成立的合同,以及一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才算违约。

二、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不同有: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而不安抗辩权存在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先后之分。

2、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即其在主观上是有过错的。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

3、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只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4、最明显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主体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预期违约的权利主体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预期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对方当事人。

5、法律救济不同。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方救济自己受到伤害的期待债权的方式有两种:(一)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式是该权利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且及时通知对方。

三、根本违约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认定条件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符合这一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根本违约。认定根本违约的关键在于违约行为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构成根本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粗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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