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懂了解这两件事情,公平合理的补偿款不给你都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1:34:03 173 人看过

对于房屋征收的补偿而言,补偿方式与补偿范围是影响并决定最终补偿结果的最重要内容,也是被征收人衡量自己获得的补偿安置是否“公平、合理”的重要依据。

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在明律师为您做全面细致的解读。

问题一: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

《条例》第23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这一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一些地方动辄告知被征收人涉案项目只能货币补偿或只能产权调换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所谓“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说白了就是直接给钱。

而“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也正因此,实践中会出现被征收人既分到房,又拿到钱的情形。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该条规定适用的条件有二,

一是只适用于旧城区改建性质的征收项目;

二是被征收人选择的是“回迁”,而不是外迁。

实践中,对于回迁还是外迁,被征收人有时同样具有选择的权利。

一般外迁所获得的安置面积、房屋套数要多于回迁。

这样的“二选一”补偿方式同样适用于一些地方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就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上述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问题二: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中最主要的部分。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补偿是针对所有被征收人的,对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停产停业损失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主,根据房屋征收前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使用效益和实际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

这项补偿涉及非住宅房屋的认定,认定为非住宅房屋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房屋为营业性用房;其二,经营行为合法,不能是违法经营。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北京市的《办法》规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

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涉及搬迁的,还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对此,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法律法规主要规定的是补偿的方式和范围,但具体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则依项目、地域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

被征收人不应将视线局限在“对着法条算补偿”上,而应积极聘请专业维权律师,放眼征收项目大局来寻找获取更高额补偿的机会。

无数成功案例证明,最终获取的补偿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这些成文的规定,而是更多的受到被征收人格局、眼光及所采取维权行动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不懂这些问题何谈了解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1、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答: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2、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答:可以撤销的合同: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的。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3、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4、赠与的东西
    2023-06-08
    89人看过
  • 只懂借钱,这其中的五个门道你都摸清了吗
    虽然我们的小伙伴们都很讲信用,平常借款时也常常口头约定利息,但是万一遇到一个诚意不够的朋友事后不承认就麻烦了。到了法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够明确的,都会被认作是无息借款。这时出借人就再难要求对方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了。俗话说“白纸黑字”才有底,借款利息一定要写明。2、月息多少才合适利息约定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有一定讲究,小伙伴们约定利息时月息最多到三分(3%)。即使真正收取的利息超过了三分的,借款人也能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超过三分的利息。三分以内的利息只要借款人将利息真正的还给了小伙伴们,那么合法有效借款人无法要回;但若对方未还利息起诉到法院,法院仅支持两分利以内的部分。一句话总结(看下图),如果约定月息三分,借款人按时还了,万事大吉;如果借款人不按时还小伙伴起诉到法院,法院最多按月息两分支持。3、利息不是你想扣就能扣尽管看起来本金和利息都是人民币,但是在法律上两者
    2023-04-21
    480人看过
  • 一件事情在两个法院起诉法院都给立案了这合法吗
    应以夔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为准。法律依据:对同一案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两个法院都已立案,那么后立案的法院应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如果一个法院已立案,而另一个法院尚未立案,那么尚未立案的法院,在发现该案件已被其他法院立案的事实后应不得立案。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也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后立案的法院在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立案时,应当撤销案件。由此推论,应以首先立案的法院做出的判决为准。同样的案件能不能重复在法院起诉同样的案件不能重复在法院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
    2023-03-05
    219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不合理?这些维权技巧帮你解决
    60天内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审查如下几个方面:1、审查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申请人必须是房屋的被拆迁人;2、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资格,是否领取拆迁许可证,以及是否按照许可证规划的拆迁期限及范围内实施拆迁;3、审查房屋是否经正当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项目及最终作出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5、审查行政裁决的内容及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找谁对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
    2023-07-04
    452人看过
  • 这两种情形你遇到了,值得你警惕,
    我们已经介绍过太多征收方惯用的逼迁(签)手段,从11多年前就有的断水、断电、断路,到后来的“以拆违代拆迁”“以拆危代拆迁”等等。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征地拆迁从东部到西部,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的步步推进,征收方自然也会不断衍生出新的对付被征收人的方法和招数来。因此,不断的了解新情况及其应对策略,便是被征收人所必须要做的功课。新招数之一:“撤证”式逼迁在《补偿谈不拢,撤销房产证!被征收人该怎么办?》一文中,在明律师为大家呈现了现实中的“撤证”式逼迁案例及其基本应对办法,重复的内容这里不再赘述。笔者想强调的是,这种逼迁手段相较于传统型逼迁而言,可谓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行为”,其自身违法的风险是极小的,而其可能给被征收人权益造成的危害却是巨大的。这一来一去,被征收人需要明白的一个道理是,征收方已经不再“满足”于通过“雇用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等“下三滥”的方法来向被征收人施压了,那样做
    2023-04-18
    483人看过
  • 欠款难缠?这些方法帮你解决!
    欠钱找不到人处理方法有:1、借款人找不到,应迅速起诉,确保债务不到期;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时间,增加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们找不到,诉讼就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就会失去追索对象,甚至可能导致因无法送达传票而无法提起诉讼。欠钱找不到人如何处理欠钱找不到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的执行。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失踪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2023-07-21
    169人看过
  • 害怕补偿给太低?拆迁前做好这几件事,征收方动不了你的蛋糕
    房子是我们家的象征,是我们生活的依托,是我们幸福的基础。法律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公民个人财产,征收个人财产应给予合理补偿”。但征地拆迁中,却有不少人并没有获得合理补偿,导致拆迁返贫,甚至被肆意压低补偿,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违法征收拆迁,是被征收人心中最惧怕的“倒霉事”,但却又在我们身边一次又一次发生。被征收人是弱小的,征收方是强势的,以小博大,如何获胜?我们需要法律——这一尚方宝剑。借力打力,以法律对付违法征迁行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现实当中,每一次征地拆迁,总有不少被征收人踏入征收方五花八门的圈套,丢失应得的丰厚补偿。为了不在面对征收时“一脸懵逼”,被征收人应当做好这几件事,让自己准备更充分一些。爱土拆迁律师团给大家来逐一解析,相信了解了以下几方面,拆迁方再想动你的蛋糕就没那么容易了。第一,了解谁来拆迁征地拆迁来临,首先要弄明白的是为何而拆,谁是主导。如果基于公共利益
    2023-04-19
    221人看过
  • 物业的这些费你都了解
    一、物业管理费的组成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二、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物管用各种理由增收物业费,却没有做到基本的工作职责。那么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呢?(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
    2023-04-06
    172人看过
  • 你怎么能不懂这些就买房子
    住房贷款跳槽是“再按揭”,即新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到担保公司,偿还原贷款银行的款项,然后在新贷款银行重新申请贷款。如果你所在的银行不能给你房贷利率七折优惠,你可以跳槽,找到最实惠的银行。目前,大多数小型股份制银行更愿意积极争取客户。当然,再融资也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包括担保费、评估费、按揭费、公证费等,然而,为了吸引客户,一些银行专门推出了“低价再融资”服务,比如免除“担保费”中最大的一笔费用,其余费用不到1000元。从2006年开始,许多商业银行推出了固定利率抵押贷款业务。由于固定利率推出时处于利率上升通道,设计时略高于同期浮动利率。只要央行加息一次,其优势就会立即显现。但一旦降息,选择降息的购房者将蒙受损失。因此,在目前的降息趋势下,如果市民习惯于选择住房贷款的固定利率,改为浮动利率是划算的。不过,我们需要提醒您,由“固定”改为“浮动”需要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一些银行推出了“月息调整”
    2023-05-02
    90人看过
  •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与老婆结婚十年,并育有两子,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年少不懂事
    首先想要知道你们是否有办理结婚证,如果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女方想要离婚,不论理由是什么,她都可以提出,至于是否会被判决离婚,要看证据。其次离婚若你们婚后有共同修建房屋,正常情况下应当平均分割。最后,你们婚后生育两个儿子,要看儿子年龄的大小才能确定归属,并不是她要求归她就归她。怀孕一年内男方与女方提出离婚有什么影响吗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一年内男方提出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3-08-10
    488人看过
  • 不懂这些借贷知识,你怎么可以借钱给别人呢
    欠条与借条一样吗?有什么区别?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在签约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
    2023-06-13
    317人看过
  • 年底的难题,你都解决好了么
    一、年假没休能明年补吗?能换钱吗?2016年的余额已不足5天,很多人还没来得及休今年的带薪年休假。那么,今年没休,或者没有休完的年休假能在明年补上吗?不休年休假能换工资吗?二、今年已经休了产假/探亲假,还能休年假吗?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已经休了几个月产假,上班之后还能休年假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三、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能用实物抵发吗?临近年终,一些职工能收到一笔额外的奖金,那就是年终奖。那么,每位在职职工都能收到年终奖吗?年终奖可以发大米、南瓜等实物吗?实际上,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相关劳动法律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2023-04-29
    50人看过
  • 了解了这些才懂了五险一金
    每个人都需要社会保障,也几乎都离不开五险一金,对于这些频繁出现在生活中的词语,看似简单,却暗藏玄机。养老保险,交的多e;得的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20%左右),另一部分是个人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形成的个人账户资金(这部分资金的利率大致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当)。显然,第一部分与国家经济发展相关,而第二部分的钱都是个人自己交的(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相当于把钱存在了银行。而养老保险由单位(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部分,会直接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没有关系。虽然,这种模式下的养老保险可以起到减少贫富差距的作用,但对于个人来说,就没有必要交太多的养老保险,因为从根本上说,养老保险不是一种理财工具,而是一种保障。这些病,医疗保险不管你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医疗行为都能获得保险。比如,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眼矫正、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在
    2023-06-09
    154人看过
  • 不懂这些法律知识房子就可能不是你的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收房时,房子总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该怎么办?买房时一定会遇上公摊面积这个名词。公摊面积所占房屋的比例应该有多大,并没有硬性标准。通常而言,设施齐全、品质较高的房子,公摊面积比例会比较大。一般情况下,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16%;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别墅类的公摊率为1-8%。如果收房时房子总建
    2023-06-10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算几级,厂里现在也不打电话给你这些我都不懂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
      先不要考虑几级,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从受伤之日起算只有一年的时效,超过时效就丧失的索赔的权利。然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是否有伤残等级,有了结果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年龄和等级计算。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
    • 只懂借钱,这其中的五个门道你都摸清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
      1、利息需要“白纸黑字” 虽然我们的小伙伴们都很讲信用,平常借款时也常常口头约定利息,但是万一遇到一个诚意不够的朋友事后不承认就麻烦了。 到了法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够明确的,都会被认作是无息借款。这时出借人就再难要求对方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了。俗话说“白纸黑字”才有底,借款利息一定要写明。 2、月息多少才合适 利息约定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有一定讲究,小伙伴们约定利息时月
    • 难道你新的户口本不给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会:旧的户口本会还给当事人的,不过该户口本的首页会由经办人员盖上“作废”专用章,当事人是不能再使用原来的户口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
    • 这该怎么办?你我两个法院的传票都不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先撤诉,半年后等找到人后,再起诉。。。。。
    • 离婚事情、关于这些我不懂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