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受到怎样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5:43:04 267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三、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如果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故意与之进行民事行为,第三人就没有撤销权,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要由第三人和无权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3、撤销的内容原则上须及无权代理行为的全部,不能撤销对自己不利部分而保留有利部分,也不允许第三人只撤销其义务部分保留其权利部分,但如果行为内容是相互独立可分的,也可以行使部分撤销权。

4、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另外,撤销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应以具体情况而定。

5、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必须要有真实的纠纷,也就是不能够存在着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否则这是属于一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的一种具体的行为,是需要受到一定的处罚的,比如说在第3人撤销之处当中,如果存在这种恶意诉讼的话,会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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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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