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怎么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4:11:04 60 人看过

东莞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金额: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失业保险金

根据东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计算

东莞目前的失业保险金金额为:1048元/月

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从2014年7月起,新增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7月前已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2014年7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继续维持其参加的医疗险种直至其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结束。

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请务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1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二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需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申请;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第三章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责令其退还;对情节严重的,经办机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或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失业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七条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的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规定》第13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解读:在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解读: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一)对于单位来说《失业保险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
    2023-03-24
    338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
    2023-03-25
    6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一、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是怎样的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
    2023-03-29
    460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按照《失业保险规定》第13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解读:在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解读: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一)对于单位来说《失业保险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
    2023-04-17
    223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以下几点: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履行一年以上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不是劳动者擅自中断劳动的,劳动者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天开始的六十日内,到本单位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申请相应的失业保险金。一、失业补助金从断保月开始算吗失业补助金从断保当月开始计算。领取失业补助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金可以领几次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1、劳
    2023-04-05
    454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二、领取流程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
    2023-04-14
    15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已缴满1年; 2、非本人意愿,被动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缴纳年限越长,所能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就越长,具体标准为: 1、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一年以上但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3个月的失业金。例如缴纳失业金满1年则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满2年则可
    •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符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流程很简单。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所需资料。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对待遇并发给《失业保险待遇卡》。参保人凭《失业保险待遇卡》及社保IC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待遇。
    •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4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