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执行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53:45 459 人看过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管制执行期间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的期限和强制执行的方法是什么
    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2023-02-22
    238人看过
  • 什么叫管制? 执行义务怎么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一、管制、剥夺政治权的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二、违反管制有权利限制自己人身自由吗管制限制人身自由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人身自由是有限制的,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
    2023-03-10
    474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管制都是怎么执行的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管制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应把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防止漏管失控。在监管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对罪犯逐个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的认罪服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定期组织群众对被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评议。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机关。应当减刑的,由公安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受
    2023-06-11
    392人看过
  • 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执法制度是什么
    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行为。此处所谓“法律”是广义上的类似于“法”的一个概念,泛指一国当中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或成文法)、习惯(习惯法)和法院判例(判例法)。由于各国体制不同,“法”的范围不同。在我国,目前尚未承认习惯法和判例法,因此,“法”在我国主要由制定法构成.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可称之为“法”或者广义上的“法律”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等。这些通常也被称为法律渊源或者法律表现形式。行政执法所依据的实际上是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权限的司法或执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二、行政执法制度1、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2023-03-21
    353人看过
  •  强制执行车辆的执行方法
    强制执行汽车拍卖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拍卖所得的价款将用于受偿。如果当事人有兴趣购买该车,他们可以自己参与拍卖,并出价购买。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汽车的话,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强制执行汽车拍卖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拍卖所得的价款将用于受偿。如果当事人有兴趣购买该车,他们可以自己参与拍卖,并出价购买。购买法院强制执行汽车的话,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怎 么 办 理 车 辆 过 户 ?在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时,需要按照以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首先,需要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并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同时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对于私车,还需要交验车主身份证。接下来,需要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要将车辆送到机动车检验岗进行检验,并认定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
    2023-09-23
    278人看过
  • 有什么方法强制执行离婚
    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未判刑可不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2023-03-13
    225人看过
  • 执行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方面的是什么?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就是法制社会,所以说对于法律方面我们了解的话是肯定对自己是有帮助有好处的。对于刑事诉讼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解释说明的,对于刑事诉讼法律执行的时候也是有规定。那么执行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方面的是什么呢?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
    2023-06-03
    500人看过
  •  管制刑罚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管制是一种刑罚,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实施,也可以委托基层组织或单位保卫部门协助。执行机关应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群众宣布犯罪事实、管制期间、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并向执行机关报告活动情况。迁居或外出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宣布解除管制。管制是一种刑罚,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
    2023-09-12
    192人看过
  • 我想咨询下管制的执行是什么样子的?
    你好,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种制度的执行就是管制的执行,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执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管制期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2.管制执行。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23-08-10
    423人看过
  • 管制怎么执行,管制执行期间有哪些规定
    管制的执行实行社区矫正,执行期间有以下规定:《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一、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什么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五项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二、刑法管制与
    2023-03-11
    308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法院是哪个部门管
    一、强制执行的法院是哪个部门管强制执行的法院是执行局部门管。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法院就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以下几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多长时间才能开始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并无对执行期限的规定,要么被执
    2023-05-22
    141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1.被执行人有财物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或者能够履行相应义务,而拒不执行的,会强制执行其清偿,或者作出相应法律行为;2.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法院失信人员有期限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中存在不履行判决这种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判决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必须先履行判决书,并且还清欠款。还清欠款五年后,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二、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全部未履行通常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从法律方面说,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是相对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则相应地该方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不能高消费、软卧、高铁如果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机关会公布相应的失信人员信息,失信人员
    2023-03-26
    3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长时间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
    2023-07-05
    84人看过
  • 执行死刑是用什么方法执行
    一、死刑是用什么方法执行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室里,当行刑开始时,行刑人打开一个阀门,液态氯化氢流到犯人坐的椅子下面的一个盘子里。接着向盘子里滴入氰化钾或氰化钠,从而产生氰氢毒气。4、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行刑前,犯人必须量体重,然后根据体重给犯人的腿部绑上重物,这是为确保犯人能立即被绞死。绳索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撤
    2023-03-2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法的执行方式方面,管制假释缓刑区别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他们三者之间的区别就是,缓刑和假释,都是刑法的执行方式,而管制是一种刑法,缓刑考验期内满足条件不再执行刑罚,而假释和管制都要执行刑罚。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
    • 什么是执行机关?管制是由谁来执行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6
      1、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管制刑罚,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怎样执行的?强制执行的概念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也叫被执行人或民事义务人)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文书,经胜诉方(也叫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据执行文书的内容和规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败诉方(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胜诉方)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样一种处理办法,或者说过程。它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一种手段,也是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维护。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搞清,第一,强制
    •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谁,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
      管制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与其他刑罚相比较轻而已。根据《刑罚》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同时,当事人在接到管制判决后,应该依法
    • 申请执行的期限和强制执行的方法具体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
      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