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建议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51:07 161 人看过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一道防错纠错的特别程序,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正确审理和保障被告人权利救济有重要作用。

完善建议:

1、立法上,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法规;

2、程序上,引入诉讼化审判模式;

3、制度上,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

4、期限上,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的审理时间。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

1、死刑复核程序为:

(1)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

(2)制作复核审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案件的侦破情况;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调取新证据】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二、死刑复核审查哪些内容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250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251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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