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的(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天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的数量达到自己的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期限的20%以上的合同期限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期20%以上当天连续申报购买或销售同一证券,期货合同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天该证券总申报量或该期货合同总申报量的50%以上(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人员单独或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的(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员工违反相关禁止的规定,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其他公司的发行价格进行评估,或者在其他公司的情况下获得严重建议(8)。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含义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了联合、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自买自卖操纵等三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方法。结合司法实践和实际案例,司法解释具体明确了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第一项是蛊惑交易操纵;第二项是抢帽子交易操纵,也就是利用黑嘴荐股操纵;第三项是重大事件操纵,主要是指编故事、画大饼的操纵行为;第四项是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第五项是恍骗交易操纵;第六项是跨期、现货市场操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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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 期货市场的核心在于通过期货价格有效地配置风险,通过将风险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个体转移到风险承受力较高的个体,来达到其促进其对应的进货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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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期货市场罪立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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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操纵罪量刑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4犯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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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市场操纵罪有什么表现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2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持仓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或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 不以成交为目的,经常或大量申报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6、对证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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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操纵证券行为的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情节犯,即以“情节严重”作为其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在主观上也确实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节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属于证券、期货市场中一般的违法行为。相对来说,违法的操纵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要小一些,只有那些危害社会程度较大,达到非以刑罚加以惩治程度即达到“情节严重”的操纵行为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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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3只有是同时满足了四个构成要件,才会构成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此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是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才实施证券、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若是侦查过程之宗发现,并非故意实施操纵行为,则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