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民事执行措施的种类有什么
民事执行措施的种类主要有六种,包括:冻结、划拨、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或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九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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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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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各个执行期限是什么意思?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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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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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变卖、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财产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加贴人民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拒绝保管或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如果被查封财产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拍卖、变卖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出卖。拍卖、变卖往往在查封、扣押的基础上进行。即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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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不执行拍卖有何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4所谓破产企业资产拍卖.是指将依法认定的破产企业财产由拍卖企业依照《拍卖法》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是狭义的强制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进行的强制拍卖即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拍卖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以获得拍卖价款的行为。 破产企业资产拍卖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作为两种主要的拍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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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变价时,应当先采取拍卖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