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收回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6:57:00 480 人看过

一、公租房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1、公租房收回的情形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法律依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东违约一般赔偿标准

1、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2、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

3、租房提前收房违约怎么赔偿;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

4、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违约赔偿问题;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还有需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租房中介费可以退回的情形
    1、如果不租,定金是不退的,如果确定租房了,一般是作抵扣中介费处理的,2、但是定金一般都是可以抵扣其它费用的,不能单独收定金,否则就是违规收费,可以投诉的。租房交付订金后反悔,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约定承担责任并合理维权,但无权扣押房东的房屋钥匙,而且作为产权人,房东也有权利重新更换门锁。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了解到什么样的情况租房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也应该知道定金和订金有什么样的不同,有助于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1、定金是法律上的一个专业术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中的定金,是指买卖双方为担保房屋交易的履行,由买受方交付给出卖方的担保资金,并在实际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后,买受方发生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如果出卖方发生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2、订金并
    2023-03-20
    453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租房在进行申请了之后就会进入到配租的流程,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结合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租赁管理局受理了之后,那么就会进入到审核的程序,只要成功了之后,那么就可以对住房进行分配,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一、申请公租房造假后果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
    2023-03-05
    386人看过
  • 公司回收股份有哪些情形
    一般情况,公司不得回收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公司可以收购公司的股份的情况有哪些公司可以收购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如下:1、公司可以收购,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并由股东大会决议;2、可以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收购是资本重组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法律允许收购;3、奖励公司员工收购股份。为确保证券市场稳定,公司收购公司股份时,不得超过公司发行股份总数5%;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可以收购。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有怎样的限制条件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
    2023-06-22
    493人看过
  •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一、公租房是什么意思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也属于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二、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公租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
    2023-06-26
    201人看过
  • 回迁房的两种情形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
    2023-06-10
    225人看过
  •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多久收回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多久收回,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将共同居住人变更为承租人,则国家是不会收回的。如果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没有变更承租人,则国家是要收回的。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新的大学毕业生和退休老人及残疾人,以及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如下: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结婚后会收回吗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有各自申请的公租房,婚后需要收回一套的。按照规定:每个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因结婚等原因而拥有两套及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行选择保留一套,并在三个月内向原配租单位申请退租其余公共租赁住房,不然后果很严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
    2023-08-08
    365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禁止转让的情形
    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一、公房承租权如何转让公有住房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目的和原则: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
    2023-03-17
    125人看过
  • 限期不交租公房被收回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租住直管公房若长期拖欠租金,南宁市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本报曾做报道)。如果租户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租金,则由法院强制收回直管公房。近日,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会同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法院,对新阳南大板10栋501号直管公房进行强制执行,收回了该房屋。这也是南宁市首例向法院申请强制收回欠租直管公房案。据介绍,新阳南大板10栋501号直管公房原租户徐某,自1995年1月至2003年7月一直拖欠物业处的房屋租金,物业处房管所多次上门催交,但该租户拒不交纳。2003年9月,南宁市物业处对徐某提起诉讼,永新区法院判决徐某交纳所欠租金并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腾空该房屋。然而判决生效后,徐某仍不交纳所欠的租金。因此,南宁市物业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收回房屋。近日,永新区人民法院在新阳南社区居委会的配合下,首先对徐某房间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制表,然后,由搬家公司将该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到指定地点存放
    2023-04-22
    143人看过
  • 收回赠与物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律师补充:1、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但是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
    2023-05-06
    61人看过
  • 公租房腾退情形有什么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什么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二、公租房怎么转让承租人公租房无法转让。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
    2023-03-30
    37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会收回廉租房
    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法追缴其非法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二)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三)改变廉租住房房屋用途的;(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廉租房可以住多久?1、廉租房租赁并不是永久的,通常是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来续租,但有些地区政策不同,所以各地的廉租房租赁年限也会有所差异。当然也有部分政府表示,居住满一定的年限后是可以购买廉租房的,当然还是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判断。2、按政策申请廉租房家庭,只要居住满三年,具有一定支付能力
    2023-03-25
    149人看过
  • 廉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
    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居住、政府会收回廉租房。一、租户不交租金怎么处理租户不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别人或者转让使用的;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二、廉租房可以改变使用权吗廉租房经政府同意可以变更使用权。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承租人变更使用权的应经批示,且只能在承租人所在户口本同一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变更。三、人死了廉租房收回吗?人死了廉租房要收回,目前我国廉
    2023-03-30
    386人看过
  • 公租房申请后,离婚了,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律师解答:一般不会。离婚后公租房一般是不会收回的,除非当事人有购房、使用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超标等行为,或者是不合条件的人员承租、承租后出租公租房等行为,公租房才会被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公租房会被收回:(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离婚后公租房也是不可进行分割的,需由双方商量协定,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公租房是政府给予困难家庭的生活基础,房子的产权是属于政府所有的并不是属于居住者,因而居住者没有权利进行分割,只能协商由谁居住。申请公租房的流程:1、申请者要是符合公租房的要求,那么可以在个人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或者是前往相关机构提交材料进行申请。这时所提交的材料务必
    2024-05-09
    73人看过
  • 公租房成员买房了会收回吗
    买了商品房公租房可以查到。但是有了商品房那就不可以继续租公租房了,因为没有租房资格。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一、公租房审核不通过咋办若复审不合格的话,就只能重新再申请⼀次公租房了。正常公租房在申请之⽇开始算,20个⼯作⽇内将完成初审,管理部⻔收到初审材料起7个⼯作⽇作出复审。公租房申请表的填写:只有了解了公租房申请对象和申请材料才能更好地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另外,在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时需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二、公租房能不能转租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
    2023-06-2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房屋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
    • 退回公租房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2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可以提出公租房收回行政复议的情形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5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
    • 那么什么情形需要退回公租房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8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
    • 申请公租房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6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