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现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建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招标师英文译为:Tenderer
高级招标师英文译为:SeniorTenderer
第五条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一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以下简称“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义务与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
(四)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招标师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相应合同;
(五)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的结算和验收工作;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第四章登记
第十五条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
第十六条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招标师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十七条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构收回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通过考试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人员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各级相关行政部门或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因工作失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给予相应赔偿,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关联法规:
第二十一条各级相关行政部门或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借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328人看过
-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268人看过
-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350人看过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140人看过
-
上海市软件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暂行规定
354人看过
-
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具体细则
476人看过
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査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 更多>
-
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几级,水平评价标准。水平评价条件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水平评价条件如下(1)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是人的内心世界与客观
-
事业单位聘用暂时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考取哪些专业技术职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0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规定还指出:“实行聘任制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他们,并区别情况,妥善安排。要鼓励他们到更需
-
-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培训规定中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培训内容有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的层次、职责、任务确定培训的目的、内容和方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以期达到更新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最新的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研究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目的。学习内容以最新知识为主,学习方法以交流、研讨为主。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培训的目的是学习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学习内容力求学以致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