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剥夺决定书需不需要书面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05:10:08 462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未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发出警报。公安机关应及时纠正错误,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若未通知,人民检察院应提出纠正意见。

若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未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发出警报。根据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的,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未通知的,人民检察院应提出纠正意见,公安机关应及时纠正错误。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决 定 书 需 书 面 通 知 吗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予以恢复。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决定书应当书面通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这一要求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内一直存在。在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并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恢复。

总之,剥夺政治权利决定书需书面通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这一要求有助于确保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及时恢复政治权利,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总结: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决定书需书面通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这一要求有助于确保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及时恢复政治权利,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呢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执行情况如下: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监狱管理机关在主刑执行期间,依照规定对剥夺政治权利实施处罚;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
    2023-07-04
    251人看过
  • 犯何罪会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有: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刑法五十六条第一款是否具有“罚单金额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规定。二、强奸未遂会剥夺政治权利么?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
    2023-03-11
    297人看过
  •  "长期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介绍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三种情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和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这三种情形都会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是刑罚方法之一。以下是几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第一种是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第二种是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第三种是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规定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具体来说,犯罪
    2023-08-28
    385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内容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一、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
    2023-03-29
    118人看过
  • 剥夺选举权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吗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律师补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
    2023-05-06
    115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是怎么剥夺的?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昭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外罚如里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2024-04-27
    37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法条链接:《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
    2023-05-18
    500人看过
  • 我国剥夺政治权利涉及哪些方面?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下: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被告人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由于没有规定终身监禁,政治权利实际上不会剥夺终身监禁,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将减为几年,有终身监禁的规定。违反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
    2023-07-12
    130人看过
  • 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
    一、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本来就不享有政治权利,实际上也不具有享有的能力,能否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命题,本身就没有实际意义二、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或单独适用驱逐出境,那么对犯罪的外国人能否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呢?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外国公民不享有我国的政治权利。三、政治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
    2023-11-26
    1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是谁?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多久?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
    2023-06-20
    31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需社区矫正吗
    坐牢出狱后,控制权被剥夺的。不需要监管。只是在今后的政治生活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一、附加刑种类类别附加刑的种类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三类。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二、刑期的计算方法中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2023-03-08
    152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会剥夺财产继承权?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名词解释是如何的?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须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3-07-08
    352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及哪些方面的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四项内容: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也不能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此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2023-10-25
    1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如何计算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应宣布恢复政治权利;恢复政治权利后,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但有的政治权利因为法律的特别规定却不可能再享有,例如,根据《人民法院
    2023-03-26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村支书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
    • 剥夺政治权利能否出版书籍?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法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 剥夺政治权利需要数罪并罚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追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准》一、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完成,在执行追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犯新罪不需要追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数罪进行处罚。二、前罪尚未执行的追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主刑有期徒刑执行日起停止计算,根据《刑法》第58条的规定,从新罪主刑有期徒刑执行日或假释日起继续计算的追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应用
    • 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必须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
      一般只有死刑和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所提问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须附加的。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判缓刑是否需要剥夺政治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9
      判缓刑是否要剥夺政治权利,视情况而定。按照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