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选举法修改四个变化反映选举政治发展动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32:51 100 人看过

选举法的修改,在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透过这些变化,可以隐约看到未来选举政治发展的大致轮廓和可能方向。

其一,谨慎开放竞选空间。实行公开竞选可以增加选举的透明度,对当选代表也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为了能与组织提名的人选公平竞争,近年来出现张贴竞选海报、散发公开信、在公共场所发表演讲、上街拜票等竞选形式。在这种背景下,选举法修正案增加了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内容,可以视为立法者对竞选空间的谨慎开放。

其二,以量化民意替代模糊性规则,淡化选举的协商性色彩。总体而言,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是建立在不鼓励竞争、强调协商和酝酿基础之上的,即所谓安排型选举、确认型选举或者协商性选举。

修改后的选举法在直接选举中再度引入预选程序,取消酝酿、反复等模糊性措辞,明确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是以更为客观的量化民意来替代具有主观倾向的模糊性规则,对于减少选举争议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三,维护代议机构的权威性,防止民意的过度膨胀。罢免是选民对发生蜕变的当选代表的一种惩罚机制或者对已有选择的矫正机制,是选举权的延伸。中国选举法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即可启动。然而过于强调权利的民主性却极易造成民意的过度膨胀,不利于维护代议机构的权威性和当选代表活动的自主性与连续性。

此次选举法将罢免条件修改为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看做是立法者对所出现的问题的谨慎回应,希望通过适度提高选民罢免代表的门槛,避免罢免过于随意,以维护选举的严肃性。

第四,这次修改还加大了对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力度,对于规范选举秩序,净化选举空气具有积极的意义。

文章指出,总体而言,此次选举法的修改,并非全面重构,只是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达成共识的个别内容进行了修改,反映了立法者的审慎态度,遵循了中国改革一以贯之的循序渐进思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选举法修改推进民主政治农民获更大话语权
    专家称选举法修改“一步到位”将书写中国纵向民主新起点选举法修正案在全国“两会”引发热议,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人大代表选举“同票同权”有望迎来中央立法层面的首次破冰。选举法研究专家指出,选举法修改“一步到位”将书写中国纵向民主的新起点。选举从四方面推进民主政治1953年,中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规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比例为8:1;1979年修改选举法,该比例未做修改;1995年的《选举法》将其改为4:1,并沿用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表示,从1953年至2010年,中国一直在酝酿“同票同权”选举的主客观条件,经过多年努力,俗称“四个农民等于一个市民”的“四分之一比例条款”有望被废除。在代议制民主体制中,人民代表的选举是纵向民主的起点,选举法的修改将在中国民主政治领域发挥四方面作用:——基础作用。选举法的修改将使中国民主政治的基础更加牢靠,更加扎实
    2023-04-29
    441人看过
  • 选举法修改要旨:三大平等
    “同票同权”: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无疑是此次选举法修改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在保障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此次修改还体现了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即各行政区域无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以保障各地方、各民族的利益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得到体现。韩大元指出,这一修改有利于调整人大代表的构成,反映多种利益需求,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为人大制度作用的发挥提供主体条件。关于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全国人民
    2023-06-12
    432人看过
  • 改变选举主席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责监事会主席应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自持,熟悉经济工作。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四)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023-07-16
    340人看过
  • 选举法修改体现的进步意义
    10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会议审议。据悉,这一修正案草案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继续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最后提请明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次规定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这个变动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的象征。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镇。继续实行有差别的选举权制度,不但违反宪法上的平等原则,而且会削弱大量农民工在人民代表大会的话语权。因此,修改我国选举法,实行同票同权,改变选民登记制度和投票制度,就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不仅体现了“同票同权”,而且更重要的是,为居民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范。
    2023-06-12
    281人看过
  • 选举法
    法律综合知识
    《选举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该法律制定1979年7月4日颁布,1980年1月1日实施,其后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2015年6次修改。
    2023-10-31
    133人看过
  • 反映村干部不当选举行为,该怎么做?
    如果是在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存有违纪问题,可以向县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向乡镇党委反映。一般来说,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委组织部,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民政局。举报的形式如电话举报、书信举报、登门举报皆可。哪个部门受理村干部违法征地村干部违法征地,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六章第八项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
    2023-07-12
    152人看过
  • 选举的概念及政治价值
    (一)选举的概念历史上,公职的产生办法有多种,如世袭、篡夺、任命、抽签、考试、决斗、依某种资格递补和选举等,种类之繁,实难一一列举。人类政治经过五千多年的发展,政治制度上的趋同倾向日渐明显,公职产生的方式亦随之趋同。在现代社会,由于人民主权思想的影响,选举成为公职产生的主要方式,世袭、任命、考试、递补等成为次要的形式,而许多其他形式则已消失或变为非法。选举(elec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eligere,意指挑出或拣出。一般意义上,选举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公职人员或代表的行为。我国宪法学上所讲的选举则指选民、选举单位或国家机关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定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近现代的选举首先是指自由选举,即将选举视为一种公民的权利;其次,选举也应是民主选举,即体现多数人统治要求的选举或产生多数人统治的选举;最后,自由民主的选举还要求有和平的社会环境
    2023-04-24
    404人看过
  • 选举法近亲属的范围,选举法的选举条件是什么
    选举法近亲属的范围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选举法的选举条件是具有中国国籍、满足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政治权利。一、选举法近亲属的范围选举法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二、选举法的选举条件是什么选举法的选举条件是: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具有中国国籍;2.年龄满18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公民的选举权不会因为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原因而被剥夺,除了依法被剥夺政治
    2023-07-13
    149人看过
  • 违反选举法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违反选举法,导致危害后果情节轻微的,应当予以治安处罚;如果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中国对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何中国对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选举法规定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有几个投票权选举法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2023-03-07
    248人看过
  • 县选举动态:人大代表选举实录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人大代表谈如何跳出医改怪圈?牵涉生老病死,医改话题备受社会关注。如何切实解决百姓诟病已久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公立医院该走向何方?2015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在肯定医改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我国医改仍处于深水区,要加强顶层设计,跳出为了医改而医改的怪圈,站在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化医疗改革。【谈公立医院】恶性膨胀变航母民间资本进不去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医改的核心,公立医院改革不成功,医保制度不可能成功,医药行业也会受到牵制。郑功成委员认为,
    2023-07-10
    291人看过
  • 选举法第5次修改明确秘密写票制度防贿选
    在这部举世瞩目的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之前,本刊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讲述了选举法近60年鲜为人知的故事。一问: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之初没有立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普选产生的,不进行普选就无法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无法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那么,普选为什么没有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实行?这是不少人困惑的问题。韩大元告诉记者,一项国家制度的诞生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紧密相连。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规定: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于当时实行普选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韩大元说,当时所说的“条件尚不具备”,
    2023-04-29
    466人看过
  • 两会前瞻:选举法修改步子迈多大?
    走过2009年,中国经受了全球金融危机前所未有的考验,率先迎来了经济复苏的春天。作为中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2010-2020中长期规划关键十年的起步之年,即将开幕的中国“两会”,将为中国是否能达成10年后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基础,因此也备受海内外关注。每年“两会”看点非常多,今年亦不例外,其中人大代表选举法的修改最值得期待。中国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法制定于1953年,1979年重新修订,而后又经历过4次修改,今年是第五次修改。这次修改首度提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应与选民见面等。人们期待,这部邓小平曾亲自主持制定的法律进一步完善,推动中国民主进程再迈一步。选举法修改步子迈多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除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6个常规性报告外,另一大看点是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中新社2
    2023-04-29
    230人看过
  • 访谈实录:修改选举法是时代需要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蒋向明、全国人大代表韦柳春、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做客广西新闻网设在北京的演播室,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访谈中,蒋向明代表、韦柳春代表、刘庆宁代表围绕选举法的修正案草案展开热烈讨论,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特点和意义向网友们做了简要的介绍。以下是此次访谈的文字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广西新闻网设在北京的全国两会的访谈现场,我是主持人虹宁。现在来到我们访谈现场的是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分别是蒋向明代表、韦柳春代表、刘庆宁代表,欢迎三位做客我们的访谈现场,首先还是请各位跟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吧。韦柳春:大家好。刘庆宁:网友们好。主持人:再次欢迎三位。今天上午代表们已经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我们也想了解一下这个选举法修改的背景,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做这样一个修改?刘庆宁: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
    2022-11-14
    416人看过
  • 选举法修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09年10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发言摘登如下:沈春耀委员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我认为是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要求是非常明确的,具体落实就要体现在完善我们国家的选举制度、修改选举法上。因此,本次会议的议程与落实十七大的要求密切相关。李适时主任在常委会会议上对这次修改选举法的指导思想、工作过程,特别是草案的具体内容和考虑作了详细的说明,我非常赞成。通过总结多年来我国选举制度的实践经验,各方面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现在的稿子是一个比较成熟的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选举制度的精神,也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
    2023-04-29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选举法对选举办公室的修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七、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选举委员会分会的职责由选举委员会确定。”八、将改为第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协助了解核实和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选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主动协助做好选举工作,并确定专人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十、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区、
    • 选举法修改后的代表选举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1、当选无效,整体无效的重新选举,具体个人无效的,其他人继续有效;2、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三百零二条如果选举整体无效,则所有当选者的当选均无效。选举整体无效的,应当重新选举。第三百零三条不符合当选资格条件,得票数没有达到法定的当选标准,或者以舞弊、暴力、威胁、欺骗、贿选、收买选票、伪造选票、与选举工作人员串通私塞选票、虚报票数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并
    • 村干部选举中如何反映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村干部自己选的村民代表?不是村民投票选举出来的是吧?向县人大反映举报。同时根据《选择法》第47条: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
    • 举报违反选举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4
      1、违反选举法应先取证,再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再由这些部门通过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取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
    • 选委成员向村民发纸条是否违反选举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建议说明纸条涉及什么内容,是否涉及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