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重整的法院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7: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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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企业重整的法院程序
1、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2、法院指定管理人。
3、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二、企业重整的原因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
三、重整程序如何启动?
1、破产案件受理前,可以由债务人或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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