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案件上诉规定及效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4 06:30:14 134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经济犯罪案件被移送起诉后,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如果因经济犯罪案件被移送起诉,那么可以进行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有权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能 否 对 一 审 判 决 提 出 上 诉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在二审判决前,均可以提出上诉。因此,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应当在二审判决前进行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有权对二审判决提出上诉。同时,在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有权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总之,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利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完成上诉。同时,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有权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二审法院也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首先,经济类犯罪有很多,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其次,有的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该行为就成立犯罪,有的犯罪是结果犯,即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成立该种犯罪。有的犯罪是需要某种身份才可以最后,对照着该刑法和对应的司法解释找主体、行为、金额、结果等就可以找到立案标准。一、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的法律概念1、实害犯、危险犯是一对把它俩划归为一对,是为了解决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所有的罪名,不是实害犯,就是危险犯。两者的区别就是,犯罪成立的标准不同。对实害犯来说,必须产生某种特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罪,如果没有产生危害结果,就压根儿不构成犯罪。对危险犯来说,只要造成了某种现实紧迫的危险,不必出现实质的危害后果,就能成立犯罪。常见的危险犯,比如放火罪、故意杀人罪。只要造成了某种现实紧迫危险,就成立犯罪。常见的实害犯,比如过失致人重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
    2023-03-10
    133人看过
  • 经济犯罪立案规定
    一、什么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二、经济犯罪立案规定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2023-04-02
    484人看过
  • 经济犯罪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罪名并没有经济犯罪,因为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类罪。具体包括了:危害金融票证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外汇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多种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等8种罪名。因此,经济犯罪的立案规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通过具体的罪名,判断每一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如果涉及到具体罪名的量刑,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来进行确定。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一条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
    2023-06-16
    80人看过
  •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九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发[2001]11号)和2008年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高检会[2008]2号)同时废止。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
    2023-08-17
    398人看过
  •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九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发[2001]11号)和2008年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高检会[2008]2号)同时废止。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
    2023-03-28
    268人看过
  •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三、虚假出资、抽
    2023-06-1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针对经济犯罪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组织侦查人员和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公安机关应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依照
    • 经济案件上诉后还有效果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经济案件判决后上上诉还能有作用吗这个问题吧:首先你可以进行申请再审程序,民事再审程序也称审判监督程序,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和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再审程序是指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为保证法院裁决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得意纠正,
    •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三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
    • 咨询关于审理经济案件涉及经济犯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发承担赔偿责任。
    • 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如何确定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1、经济犯罪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则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3、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4、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