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01:28 301 人看过

1、回避的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回避的审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审查和决定。

3、回避的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如果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没有当庭申请复议,回避决定就会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简易程序法官需要回避吗
    简易程序法官需要回避。相关知识: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023-04-27
    101人看过
  • 行政庭审中申请回避程序
    一、行政庭审中申请回避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
    2023-06-01
    212人看过
  • 仲裁员在回避前的程序是否有效?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回避前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申请仲裁员回避的程序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但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则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归于消灭。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仲裁法》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证据,即所谓谁主张
    2023-08-12
    2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回避程序适用情形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所谓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违法事实确凿;(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三)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023-08-08
    3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程序
    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程序是:1.当事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由人民法院在三日内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3.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二、医疗事故鉴定责任如何划分医疗事故鉴定责任的划分如下:1.医疗事故责任中的完全责任。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医疗事故责任中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医疗事故责任中的次要责任。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2023-04-25
    95人看过
  • 申请仲裁员回避有哪些程序
    (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在法理上称之为除斥期间,即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灭。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理由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权利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举证,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这样以便仲裁证据以进行审查,作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也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时
    2023-04-21
    73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的回避程序有哪些
    1、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2、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等等。一、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一式3份,并附病历等材料。2、鉴定受理(1)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
    2023-06-27
    44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2、申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形式。3、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4、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5、在民诉当中,申请回避只需向审判长申请即可。一、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审判解释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参诉权利。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2、诉讼主张权利。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2023-03-19
    65人看过
  • 劳动诉讼程序中的仲裁员回避规则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二、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向聘任该仲裁员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包括要求回避的仲裁员姓名、身份,以及回避的情形。三、当事人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仲裁员回避。当事人以口头方式申请仲裁员回避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记录在案,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四、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五、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
    2023-06-14
    372人看过
  • 应对申请回避权的告知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该规定表明,法律规定的申请回避权必须等到开庭审理时才由审判长当庭告知,并当场询问当事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采取这种方式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审判法官回避的权利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一是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事实上,这些人员在开庭前就已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能,并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等到开庭时才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而这些人员在开庭之前履行的职能依然有效,这显然违反了申请回避权的立法本意。二是案件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也会因不知道自己享有的这一合法权益而未提出,实际上并未享有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三是大多数二审案件都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而作出裁判,当事人连法官都未见到,申请回避权又从何而谈?四是当事人对审判法官的个人信息并不知情,即使存
    2023-06-14
    152人看过
  • 调查、检查程序的相关规定以及回避
    一、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二、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三、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023-06-11
    137人看过
  • 违反回避制度的程序性规制问题探析
    对违反回避制度的行为进行程序性规制是保证刑事诉讼法实施的需要,有利于对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行使实现约束、更周全的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为程序公正的实现创造更完备的条件。原因在于,没有制裁就没有法律实施,没有法律实施就没有法律。如果对违反回避制度的行为缺乏作为制裁内容主要组成部分的程序性规制,刑事诉讼回避制度就会处于一种虚置状态,很难在现实中实现激活,使该制度的建构目的落空,进而导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遭遇尴尬。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对违反回避制度的行为进行程序性规制可以剥夺相应主体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取的缺乏正当性的利益,迫使或督促他们自觉的遵守法律,对社会起一种正效应的示范作用,因为对于特定国家公民的正义观念的形成和形态而言,没有哪一个因素能够起到诉讼中国家权力主体的行为举止所具有的那样大的作用,他们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守法直接影响到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对法律乃至国家制度本身的评价和信心。既有的刑事诉讼
    2023-06-14
    298人看过
  • 民诉回避后程序要重新进行么
    如果确定要回避的,此前的该法律的审理的程序都要重新进行。一、可重审到法院上诉是同一个法官吗重审后上诉不是同一法官。发回重审的话还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司法鉴定机构退案怎么办如果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被司法鉴定机构退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确定并委托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的规定,接受法院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直接可以另外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
    2023-02-26
    324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原检察官回避吗
    法律没有要求需要回避。如果需要回避,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回避,旨在确保法官、陪审员在诉讼中保持中立无偏的地位,使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尤其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一、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2023-03-01
    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申请回避程序的来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0
      申请回避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以下几点。1、回避的种类:自己回避。申请回避。命令回避。2、申请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申请期间:诉讼的任何阶段。4、申请方式:书面或者口头,不论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还是当事人申请办案人员回避。5、通知程序:法院应依法通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通知合同法庭的成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申请
    • 民事诉简易程序回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
    • 回避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3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
    • 行政处罚程序回避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
      (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行使要求听证权。如果要求听证,则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3)行政机关接受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即应组织听证。组织听证的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听证的准备阶段和听
    • 未回避程序违法上诉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五条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