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劳动者辞职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21:50 399 人看过

不尊重劳动者辞职权不尊重劳动者辞职权

「案由」

申诉人:方某,湖南省某市通用机械厂工人。

被诉人;湖南省某市通用机械厂。

申诉人方某因季度奖被扣,对领导有意见,并进而提出辞职,被诉人拒绝,方某不服遂上诉。

「调查核实情况」

方某,系湖南省某市通用机械厂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20年(从l988年9月起至2008年9月止)。1994年7月起,工厂效益不好,工资难以按月支付。1995年6月3日,厂方以方某一季度劳动纪律松驰,经常迟到早退为由,行文扣发其一季度奖160元,方某随即向厂劳资科提出异议,没有结果后拒不上班。6月l0日,工厂发4月份工资,厂劳资科以方某因季度奖问题纠缠领导,予以扣发,方某当即表示不发工资就不上班。15日,方某以工厂拒不支付工资为由,书面申请辞职。厂领导提出辞职可以,但要支付培训费、档案费6000元,方某气愤而去。8月3日,厂劳资科通知方某要么立刻回厂上班,一季度奖金不发;要么l5天内足额缴费调离本厂,方某当场拒绝。8月16日,工厂将方某4-8月份工资1925元和一、二季度奖300元总计2245元汇给方某;18日召开全厂党政工联席会议。以方某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30天,批评教育不改,行文对方某作出除名处理。申诉人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称:1995年4月份,我已向被诉人正常提供了劳动,被诉人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已经违法,在推迟两个月发给时,还以莫须有的季度奖纠缠领导为由予以扣发,更是错上加错,于法于理不容;即使申诉人在一季度上班劳动纪律松驰,决定扣发季度奖,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的员工,应当享有提意见的权利,工厂不得剥夺,更不得借此报复,在申请辞职时,又以收取培训档案费用作借口,拒不同意,纯属滥用用工自主权。被诉人则答辨认为:申诉人提意见当然可以,但不能以有意见,就可以目无纪律,目无领导,未经请假就拒不上班;在辞职末获批准后近两个月,经过反复做工作依然无效后,被诉人才不得已为严格劳动纪律将申诉人予以除名,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当维护。

「分析意见」

1.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自主权。本案中的申诉人在被诉人6月3日扣发其一季度奖时有异议,向被诉人提出意见不错,但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上班,事出有因并非当然构成有正当理由,根据l990年1月5日劳动人事部《关于有关条款问题的复函》①解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本案中申诉人以对被诉人扣发其一季度奖有意见为由从6月4日至6月9日拒不上班,显然不在上述解释之列。被诉人作为用人单位,对申诉人在该段期间的旷工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理,实属其依法享有的用工自主权(惩戒权)。

2.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本案被诉人1995年6月10日决定不发申诉人4月份工资,从此时起,申诉人作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就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项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所谓即时辞职权。由于被诉人是在申诉人已正常提供4月份正常劳动的情形下,以纠缠领导为由扣发申诉人4月份工资明显违反《劳动法》第50条规定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末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被诉人决定扣发申诉人4月份工资时,申诉人就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负违约责任。

3.本案的关键在于,被诉人享有用工自主权(惩戒权)时间仅局限于6月3日至6月9日;而以后的时间应是申诉人享有辞职权的时间。而6月3日至6月9日,申诉人的旷工只有6天,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②第18条规定,申诉人仅连续旷工6天,是不符合除名的实体条件的,彼尚不能够对其作出除名处理,而只能作出其他较轻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4.至于培训费和档案费问题,被诉人作为用人单位对申诉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出资进行过任何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而仅以在本单位工作,强行收取高额培训赞和档案费,于法无据,不能成立,不足认定。

「仲裁结果」

1.撤销被诉人对申诉人作出的除名处理决定;

2.建议被诉人对申诉人作适当的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不尊重劳动者辞职权不尊重劳动者辞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什么是消费者受尊重权
    消费者的权利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
    2023-06-11
    262人看过
  • 消费者的受尊重权维护
    2009年6月9日,新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儒岙办事处接待了一起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潘某在儒岙镇天姥一路某服装摊选购服装,在选购过程中,因为双方对服装的价格争议颇大,引发争执,导致经营者付某对潘某进行了语言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可能遭到侵害,于是直接受理了该起投诉。本会受理之后,工作人员到经营者所在现场进行调查。据付某反映:消费者选购时间较长,对服装进行诸多批评、翻折,使付某产生不满,尤其是潘某还价太离谱,导致付某情绪失控,说出诸如“买不起就别买了”,“你走开,我不卖给你了”之类有损潘某人格尊严的言语。至此,工作人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付某的辱骂行为侵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之消费者受尊重权。经过工作人员劝说之后,付某也认识
    2023-06-07
    226人看过
  • 尊重艾滋病患者的人权
    法律综合知识
    由于对艾-滋病的认识误区,很多人视艾-滋病、性病为“虎狼”,使得艾-滋病、性病患者被社会完全孤立起来,这既与我们所宣传的尊重人权相违背,也说明我们对艾-滋病、性病的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其实艾-滋病的传染途径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恐怖。比如,与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工具、办公用具等不会感染艾-滋病。艾-滋病也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而且,与艾-滋病人一起吃饭、睡觉、洗澡都不会被传染,手的接触、吃他们摸过的水果,都不会传染。艾-滋病患者应得到人们更多的尊重与包容。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三种,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传播。目前性传播已经成为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全球大约有七成的艾-滋病人都是因性染“艾”。其中,同性恋艾-滋病患者的增长率最高,因为没有安全措施的性生活导致
    2023-06-14
    248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违规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一、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二、劳务合同主要包
    2023-03-21
    403人看过
  • 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
    近日,高通和联想对外宣布双方已经达成新的3G和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协议覆盖摩托罗拉和联想销售的终端产品。按照协议条款,高通授予联想开发、制造和销售3G(WCDMA及CDMA2000)和4G(其中包括三模LTE-TDD、TD-SCDMA和GSM)完整设备的付费专利许可。联想集团应支付的专利费用与高通向国家发改委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条款相一致。此前,高通也已经在中国签署了80多项新的专利授权协议,包括华为、中兴、TCL、小米、奇酷、天宇朗通、海尔等。尊重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尊重知识产权是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市场的必然选择。只有将更多资金、精力投放在技术研发上,才可以推动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不尊重知识产权、触及法律红线,无异于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这样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隐患。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世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报告(2014-2015)》显示,专利纠纷及专利诉讼数量显
    2023-06-08
    478人看过
  • 劳动者不当行使辞职权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不当行使辞职权。辞职违约金问题关于辞职违约金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2023-04-22
    386人看过
  • 公司不尊重白血病患者
    可以辞退。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过失,但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了,用人单位只能单方面解除,在法律上这叫非过失性辞退。本案中你公司职工因为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精神受到刺激,已经不能从事正常的工作了,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注意的是,公司应该先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职工还是不能恢复正常的,可以将职工开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医保白血病报销比例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
    2023-07-02
    86人看过
  • 消费者怎样维护受尊重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首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当享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宪法上就对公民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做出了规定。因此,尊重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予以刑事制裁。其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的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都有所不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关系到民族平等和团结,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
    2023-05-01
    264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规定辞职
    辞职就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想要辞职只需要向用人单位行使其单方解除权。劳动者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法辞职程序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法辞职条件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
    2023-03-22
    173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公司不批如何办?
    一、劳动者辞职公司不批如何办?劳动者辞职公司不批是可以直接离职的,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二、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如何办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提前告知期
    2023-06-16
    411人看过
  • 警察辞职算辞退劳动者吗
    不算,员工本人提出辞职,那么单位安排员工离职,并不属于辞退员工,而是属于合法行为的。辞职和辞退,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2、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3、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4、成立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一、劳动者主动辞职有补偿吗?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主动辞职不能拿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
    2023-02-27
    499人看过
  •  单位同意劳动者辞职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劳动者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马上辞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个素材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在劳动者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可以马上辞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 劳 动 者 单 方 面 提 出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影 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
    2023-10-03
    166人看过
  • 劳动者应当怎样辞职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辞职到期了公司不让走合法吗?辞职到期了公司不让走不合法。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根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不要提前通知劳动者通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其他。三、劳动合同到期不能办理离职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不给办理离职的,可以和用人单位
    2023-06-28
    227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有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辞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自己不利的“案底”。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
    2023-02-16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签合同,就是不尊重劳动者?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用人之日起一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
    • 找劳动局维权劳动者向谁辞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应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被派遣的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
    • 劳动者有自主辞职权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4
      劳动者有自主辞职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
    • 劳动者不开心要不要辞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者工作不开心要不要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
    • 如何理解劳动者的辞职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者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无需用人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