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碳关税的国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35:15 137 人看过

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

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碳关税本质上属于碳税的边境税收调节。碳关税的纳税人主要是指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其高耗能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的发货人、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课税范围主要是一国,没有承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高耗能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碳关税征税的依据是按照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碳的数量来计征的,主要以化石能源的使用数量换算得到。碳关税的税率目前还没有国家具体出台相关规定。但根据相关研究,应与一国国内碳税税率一致。

碳关税PK碳消费税

就在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在清华大学演讲的当天,7月15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再一次坚决地批评朱棣文的作品碳关税:这项政策违反了WTO基本规则,背后潜藏着借环境和资源问题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可能引发连锁的贸易报复,不利于全球经济复苏。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北京与骆家辉会谈时曾明确表示:碳关税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事实上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借口。

有论者这样俏皮而辛辣地评价道:碳关税是个什么玩意儿披着漂亮外衣的保护主义。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戴彦德副所长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不太公平,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生产技术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尚处于初级阶段,无法和发达国家相比。另外,中国很多的产品是提供给发达国家消费的,是为他们生产的,现在美国想要征收所谓的碳关税不合理,且给人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美国这是点中了中国的命门,中国的反应强烈可想而知。安邦高级分析师贺军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说,中国也必须提出反制措施。

安邦建议的反制措施是:中国应在碳排放问题上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联手发展中国家提出对发达国家征收高碳消费税,因为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含碳产品,大部分是给发达国家消费的。

奥巴马上台后,一改布什政府的能源政策,表示将在未来10年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替代能源的研究,以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他还承诺要通过新的立法,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50年比1990年减少80%。

这一切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在克服金融危机的进程中,奥巴马政府大力扶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新能源产业正成为带动美国经济复苏的新增长点。

在这种情境下,美国挑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的想法,很容易被欧洲国家效仿,从而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带来出口上的重击,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

贺军承认,现在低碳经济已成世界潮流,中国回避不了,抗拒不了:我们提出碳消费税,认真说来只是一个玩笑,创造了一个词汇,希望能够在外交谈判上起到作用。

贺军进一步说,在无可抗拒的世界潮流面前,中国应该高度重视,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好迎接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准备,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条原则

各缔约方在为实现本公约的目标和履行其各项规定而采取行动时,除其他外,应以下列作为指导:

1.各缔约方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因此,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2.应当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尤其是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那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也应当充分考虑到那些按本公约必须承担不成比例或不正常负担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

3.各缔约方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预测、防止或尽量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并缓解其不利影响。当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时,不应当以科学上没有完全的确定性为理由推迟采取这类措施,同时考虑到应付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应当讲求成本效益,确保以尽可能最低的费用获得全球效益。为此,这种政策和措施应当考虑到不同的社会经济情况,并且应当具有全面性,包括所有有关的温室气体源、汇和库及适应措施,并涵盖所有经济部门。应付气候变化的努力可由有关的缔约方合作进行。

4.各缔约方有权并且应当保进可持续的发展。保护气候系统免遭人为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应当适合每个缔约方的具体情况,并应当结合到国家的发展计划中去,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对于采取措施应付气候变化是至关重要的。

5.各缔约方应当合作促进有利的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这种体系将促成所有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可持续经济增长和发展,从而使它们有能力更好地应付气候变化的问题。为对付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单方面措施,不应当成为国际贸易上的任意或无理的歧视手段或者隐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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