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哪些罪会被判没收财产没收财产一般由哪个部门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1:51:01 487 人看过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

一、没收个人财产应该能怎么执行

没收个人财产执行的方法为:

1、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要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范围内酌情偿还;

2、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的还是独立的,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与公安机关一起执行;

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金额,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3、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可以随时追回其可执行的财产;

4、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灾难,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决的大小减少或者免除罚款。

二、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判决没受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财产,无论是作为附加刑适用还是作为独立刑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确有必要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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