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式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成立条件是:
1.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形式不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
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非要式合同是有哪些特点的
315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467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367人看过
-
格式合同有哪些特点
188人看过
-
格式合同有哪些特点
402人看过
-
正式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306人看过
-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特点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8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
-
合同格式的特点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尽管各国对格式合同的称谓不一,但其内在的本质与法律特征是大同小异的,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广泛性是指合同要约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
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28格式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要约对象的不特定性或重复性。 2.格式合同承诺内容的确定性。 3.格式合同的效率性和低成本性。 4.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衡性。
-
格式合同的特点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9(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
合同有哪些格式特点?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0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一般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