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前羁押如何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02:16 196 人看过

处罚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刑期不予折抵。

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判决前的羁押时间是能够折抵相应的刑期的,但是应当适用法定的折抵比例。《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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