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34:07 75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内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容发或者不予答复。

(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

(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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