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屋预售合同应该注意那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43:06 138 人看过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2.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3.不要贸然交定金。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了定金或者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中,对于商品房的迟延交付,主张免责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自然因素,即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交付。若因此类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可以使用不可抗力原则,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恶劣天气是不能构成不可抗力的。二是人为因素,即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某种外界人为因素,例如政府在双方当事人订立预售合同后颁布的政策,或有关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措施,又如发生战争等社会异常情况,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开发商预售时应当预见的因素,或是商业活动的正常风险,如一些居民因不满拆迁或施工方案而集体阻扰施工,或者施工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等,而导致延期交付的,不构成不可抗力,对此开发商不能免除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二、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要了定金是否可以退

买房交了定金一般不可以退,但是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为卖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定金可以退。比如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

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

三、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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