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有的城市规定,单位房有一些福利性质,要五年(或是更多)以后才可以买卖过户。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过户的概念是什么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一)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买社保,那么也是可以的,只是在缴纳的比例上会有一些不同。
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
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人应该知道,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分为两部分来缴纳的,分别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是由个人自己购买社保,那么在社保缴纳时就少了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
2、个人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很明显是发生工伤时才能享受的赔偿,而个人购买社保,一般是因为没有参加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无法享受工伤赔偿。
3、个人购买无法获得失业保险。
同工伤保险同样的原理,没有参加工作也不可能会有失业的可能,因此个人购买社保往往是无法获得失业保险的。
4、个人购买社保无法获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为单位的女员工购买生育津贴,女员工在相应的怀孕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如果个人购买社保,那么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是没有生育津贴的。
5、限制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一般要求是当地人,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则不论是本地还是异地了,只要是全日制的劳动者即可。
-
以前的单位房能过户吗
163人看过
-
买二手房单位房可以吗
345人看过
-
购买单位分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说的不过户购买可以吗
80人看过
-
政府保障性住房过户,单位能过户吗
195人看过
-
单位福利房能办理过户吗?
378人看过
-
可以买卖单位集资房吗
96人看过
-
单位能过户楼房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单位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齐全是集资房取得
-
-
单位福利房过户可以补单位名字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2如果单位福利房属于公房性质,不能转让。如果属于个人,有产权证,可以转让。福利房是指通过单位、社会团体和住宅合作社组织建设的房屋,主要是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内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
-
2022年能过户的单位房能不能买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51、能过户的单位房一般可以买。 2、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
-
有大红本的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过户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1由于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