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6:10:26 113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还有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是被害人吗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就是被害人。自诉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有权申请撤销案件;有权因损害赔偿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和传唤证人;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进行上诉和申诉。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自诉的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侵犯了自诉人的个人利益;被告涉嫌的罪名属于轻微犯罪;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

三、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啊

法律援助条件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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