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民诉法的规定,我国确定级别管辖基本上采用了三个标准,即从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级别管辖,从而划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这一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看似全面、具体,但在实践操作中却有难度。将案件的影响范围作为级别管辖的判断标准,由于案件影响范围大小往往缺乏量化标准,并且也难以列举,一般只有靠主观判断,如果由当事人来判断,则难免判断不准确,造成无法准确选择向哪一级法院起诉的困难,如果由法院来判断,则由于起诉是当事人来决定的,当事人无法知晓法院是如何判断的,即使该法院判断出由其他级别法院管辖并告知当事人,但可能存在其他法院做出相反判断而造成法院相互推诿的现象。将案件的繁简程度作为级别管辖的判断标准,虽然有些案件较容易判断出其繁简程度,但是大量的案件无法轻易仅凭当事人的起诉状就能判断出案件的繁简程度,并且案件的繁简程度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后才能判断出来,在开庭前就判断出其繁简程度有先定后审之嫌。将案件的性质作为级别管辖的判断标准有其合理性,因为案件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案件的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民事诉讼立法一般都采取以诉讼标的金额和案件性质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在德国,初级法院管辖1500马克以下的一切案件以及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大部分争执、非婚生子女问题、关于法定抚养费的一切争执等6类性质的案件,而州法院对不属于初级法院管辖的民事第一审案件有管辖权,也即诉讼标的额为1500马克以上的案件和其他性质的案件则由等级高一级的州法院管辖。③在法国,大审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l万法郎以上的案件,离婚案件、不动产案件、知识产权则专属于大审法院管辖;小审法院则对l万法郎以下的债权和动产的诉讼有管辖权。在日本,虽采用单一诉讼标的额为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如某些专利案件被确定为高等法院管辖。
在我国,确定级别管辖所使用的标准是存在问题的,按此标准规定的级别管辖不够明确、伸缩性大,造成审判实务中管辖的不安定和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应当简单、明确,无论是纠纷当事人或是法院,都应该据此标准明确某一诉讼应当由某一级法院管辖,而且法院之间也不可能发生管辖权争议。虽然我国现在也在实行以诉讼标的额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做法,但还停留在司法解释的层面上,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上来,当事人不知晓这一判断标准,并且各地的判断标准还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当事人仍无法准确地选择向哪一级法院起诉。以诉讼标的额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有确定性、可精确量化等特点,易于法院和当事人掌握,因此,它应当作为我国确定级别管辖的主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如果采取单一诉讼标的额为标准,尽管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并不一定对应案件的繁简程度,但是确实存在诉讼标的额小而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情况正好相反的案件,如将这类案件划归基层法院审理,可能导致案件的质量和公正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并且,国外立法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国外立法基本上是将诉讼标的额和案件性质相结合起来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因此,我国立法应将案件性质和诉讼标的额结合在一起来确定级别管辖,对案件性质应当是明确的、具体的,由法律直接列举出来,而不应该是笼统规定的。
-
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有哪些,级别管辖注意哪些问题
144人看过
-
什么是级别管辖,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143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级别管辖的法律依据?
282人看过
-
确定是什么级别管辖?为什么?
115人看过
-
依据规定确定执行管辖的依据
485人看过
-
依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的规定有望改变
169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有哪些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2、案件的繁简程度。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法院。3、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愈高
-
确定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是如何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从而划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这一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看似全面、具体,但在实践操作中却有难度。将案件的影响范围作为级别管辖的判断标准,由于案件影响范围大小往往缺乏量化标准,并且也难以列举,一般只有靠主观判断,如果由当事人来判断,则难免判断不准确,造成无法准确选择向哪一级法院起诉的困难,如果由法院来判断,则由于起诉是当事人来决定的,当事人无法知晓法院是如何判断的,即使该法院判断出由其他
-
如何确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以及受理范围划分的法律依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
-
确定级别管辖应考虑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的繁简程度。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法院。 3、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愈高。
-
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一、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则比较概括。4、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二、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