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如何做工伤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2 14:06:29 98 人看过

劳务派遣工如果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其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劳务派遣如何做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开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工应该怎么做
    在企业中工作过,肯定都知道,企业正式工的一个辞职流程:首先需提前30天跟领导提出辞职申请,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最后等到企业人事招聘到满意的岗位人员或者是员工到达辞职的那天才可以离开,这是正常的流程。其实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辞职流程相似。劳务派遣工辞职一样是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在试用期之内是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如果个人写辞职申请,待领导批准后,公司人事员给予办理,社会保障等关系公司也会为劳务派遣工办理好。劳务派遣工伤由什么负责?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非因工作原因打架受伤的,不能算是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7-04
    264人看过
  • 劳动法劳务派遣工伤
    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023-03-10
    221人看过
  • 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2023-02-17
    435人看过
  • 劳动局如何认定该行为为劳务派遣
    1、劳动局如何认定该行为为劳务派遣实施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查看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草案,了解是否为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的岗位和人数、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
    2023-05-31
    27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什么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工的定义与性质在现行的企业用工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
    2023-07-27
    3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务派遣的一般纳税人
    1、如何确定劳务派遣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通知)第二条,(一)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二)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销售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登记手续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资格。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的年应纳税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折算:试点纳税人的年应纳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以内的应纳税销售额总额△(1+3%)试点纳税人的应纳税营业额纳税人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征收营业税的,按扣除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尔转让的房地产营业额不计入应税活动的年度应纳税销售额。(3)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
    2023-05-02
    40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派遣无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
    2023-06-21
    12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如何休年假
    问:我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有一名职工在变换用工单位的时候有3天空档期,在这期间我们依然按照合同规定向职工发放了工资。这名职工今年应该享受5天的年休假,像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给这名职工安排年休假?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规定,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2023-06-09
    31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异地工伤认定在哪里赔偿?
    一、劳务派遣异地工伤认定在哪里赔偿《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本条可以看出,工伤保险不仅可以本地参保,异地也可以参保。二、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异地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待遇执行何地政策却规定得不够明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
    2024-01-19
    68人看过
  • 如何发放劳务派遣工工资
    现在我来回答一下如何支付劳务派遣工资的问题。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的工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
    2023-03-03
    125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途遭遇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工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所有用人单位应当为全体员工或者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
    2023-08-06
    359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派遣工伤
    被派遣老东镇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的,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关系和劳动派遣关系是一个事情吗?派遣劳动关系并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是补充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2023-07-24
    149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认定依据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和分类。根据题目所给的选项,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劳务派遣、劳务关系和聘用关系。在常年性岗位上,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或任务分配给某个人或少数人,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委托给某个人或少数人,双方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3、用人单位中
    2023-11-09
    290人看过
  • 如何鉴定是否劳务派遣
    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认定劳务派遣关系。一、如何认定当事人是劳务派遣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劳务派遣如何认定?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三、劳务派遣算是劳务关系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中,被劳务派遣人员与
    2023-06-20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工伤? 劳务派遣属于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6
      劳务派遣关系中应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确立的规则,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劳务派遣中工伤认定的标准与一般劳动合同关系中相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 劳务派遣的认定如何确定劳务派遣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如果派遣单位确有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而用工单位予以接受的,可认定为存在着实际劳务派遣关系。 2、另外根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进行认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 劳务派遣包括哪些,如何认定劳务派遣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务派遣关系可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劳务派遣工伤如何认定,具体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2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如下: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劳务派遣工如何维权劳务派遣工工资如何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务派遣公司或者用人单位侵犯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以两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