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特殊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41:03 422 人看过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有些女性可能是觉得男方的收入能力本来就比自己高,凭借男方一个人的收入也完全可以抚养的起孩子,但是,只要男方当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不让女方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不能想当然的觉得离婚的时候就能逃避抚养孩子的法律义务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减刑的期限有哪些特殊限制
    减刑的期限的特殊限制有: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十三年;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减刑的期限有哪些特殊限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
    2022-07-14
    408人看过
  • 特殊情况无力抚养的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特殊情况无力抚养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有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是可以更换抚养权的。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
    2023-02-17
    1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调查的特殊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
    2023-03-03
    177人看过
  • 特殊工种的合同期限规定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合同期限有何特别规定?对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不宜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1条提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023-06-05
    227人看过
  • 特殊羁押期限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根据六根关《规定
    2023-03-23
    303人看过
  • 抚养权归属的特殊情形有什么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8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8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因此,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一、二孩离婚孩子归谁怎么分配抚养权两个孩子可以一人一个,也可以自行协商抚养权,或者由法官依照法律原则进行判决。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2023-04-04
    174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有特殊的格式吗
    一、遗赠抚养协议有特殊的格式吗甲方(遗赠人、被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扶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1)房产:(2)机动车:(3)存款:(4)其他财产:第二条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
    2023-04-13
    398人看过
  • 什么叫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8、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怎样才能收养一个小孩子1.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2023-06-20
    453人看过
  • 特殊收养的种类
    特殊收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殊收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监护人送养孤儿,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等; 2.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等; 3.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 4. 其他种类和条件。 其中,第一千零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
    2024-01-05
    421人看过
  • 特殊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
    2024-02-01
    455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为多久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一年。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由下列几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如身体遭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没有进行声明的;延付或者是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但是被丢失或者是被损毁的。一、租金欠款诉讼时效要多长时间租金欠款诉讼时效,具体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诉讼时效,以下诉讼时效为一年,身体受伤要求赔偿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期付款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寄存财产损失或者损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2023-03-31
    493人看过
  • 限期治理是特殊的行政命令
    限期治理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是环境执法经常使用的手段之一。但在执法实践中,一部分被要求进行限期治理的企业,认为在整顿最后期限来临以前不会有人再来查,因此无所顾忌地生产和超标排污,使得限期治理在某一段时间里成了免罚的代名词。但是,限期治理既非行政处罚,也非行政强制。从法律属性上看,限期治理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命令,即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依法要求违法行为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治理污染)。既然如此,我们就能纠正使限改令异化为排污护身符的错误认识。如果限期治理属于行政处罚,按照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既然已经对企业进行了一次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那么对于企业在治理期间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再课以罚款等处罚,只能等期限届满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是限期治理并非行政处罚,就不受一事不再罚的限制了。值得注意的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对限期治理进行了新的规定。同《环境保护法》、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和修
    2023-04-24
    458人看过
  •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的特殊情况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的特殊情况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二、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有哪些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如下:(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
    2023-04-23
    464人看过
  • 证明特殊困难抚养生活无力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1、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但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2、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3、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4、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
    2023-07-19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特殊时效期限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 (1)时效期间不同。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
    • 如何计算特殊孩子抚养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各地区的生活水平不同,每一对父母的收入不同,全国很难做到一个统一的标准,在确定抚养费时,可以参考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开支,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
    • 怎么规定抚养费给付的特殊期限,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2
      抚养费给付的特殊期限是: 1、一般给付到十八岁为止,但是如果孩子十八岁之后因为生病没有办法独立生活,或者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那就仍然需要给付; 2、一般需要给付到十八周岁,但是如果孩子十六周岁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一段时间,那就可以停止给付。
    • 离婚特殊儿童抚养费怎么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各地区的生活水平不同,每一对父母的收入不同,全国很难做到一个统一的标准,在确定抚养费时,可以参考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开支,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
    • 有关特殊情况下的抚养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8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