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并存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01:02:13 470 人看过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已负民事责任的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

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与医疗事故并存怎么办?
    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纠纷并存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方、医疗机构或者是其工作人员,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医疗事故赔的多些,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同案例。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2023-06-26
    237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案件刑事判决与民事赔偿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什么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以下:(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3)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2023-07-12
    30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存在合并审理
    刑事案件是否存在合并审理?存在。(一)合并审理的具体规定1.不同法院间的合并审理在西方国家和地区,在审判程序启动之前,案件的合并审理问题主要是以牵连管辖的形式出现。牵连管辖解决的是如果多起案件涉及不同法院,最终如何确定由某一具体法院进行合并审理的问题,这其实是合并与分案审理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通常,大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严密周详的规范合并审理的立法。但在我国,司法解释中对此的规定却极为简陋。具体体现是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作出的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通过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该条规定承认了案件合并审理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赋予了我
    2023-04-29
    29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处理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产生原因1.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各种原因未找到被害人,未告知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或者是告知了被害人,但被害人未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行后,一些被害人及律师认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依据该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精神损失赔偿,而附带民事赔偿是明确不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于是刻意而为,专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戏称为“钻法律的空子”,且这种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有逐渐增多的趋势。3.由于刑事案件要经过公安的侦查、检察院的公诉,其间花费的时间较多,一些被害人在受到人身伤害后,急需用钱医治,所以不愿意等刑事案件到法院后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及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可称为“打程序的时间差”。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冲击1.增
    2023-06-10
    128人看过
  • 民事案件事实不清的案件怎么处理
    证据不足的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1、审查起诉阶段的,应当作不起诉决定;2、一审阶段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3、二审阶段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2024-04-20
    4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件算刑事案件吗
    一、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件算刑事案件吗这得看具体的实际情况啦,通常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的案件,但是如果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恶劣行为,比如交通肇事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是丢了性命,又或者给公立或私人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那就可能要变成刑事案件了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了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那么就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如果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跑或者还有其他特别恶劣的行为,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如何获得如果你在交通事故里
    2024-07-02
    3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与刑事诉讼合并审理吗?
    如果交通事故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一般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交通事故己民事生效在能刑事自诉吗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不可以自诉。《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经验做法是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控告,要求立案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作出书面不予立案的说明,据此以公安、检察机关应予立案却不予立案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附
    2023-07-07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应怎样处理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刑事案件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不同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
    2023-08-06
    1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工伤并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一、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兼得吗工
    2023-03-06
    43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是否有优先
    一、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是否有优先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有先后顺序。只能先提起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可以同时起诉吗民事和刑事案件可以同时起诉。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应当和刑事案件一起审
    2024-01-22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有异议怎么办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不能申请复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由于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不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前述的复核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在公安机关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下,申请复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为当事人提
    2023-07-21
    10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同时存在会怎样执行
    刑事和民事可以同时执行,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这样便于全民查清案件事实,也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一、合同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能否同时提起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起赔偿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经收录在案的,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
    2023-06-19
    9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什么情况可以并案处理
    刑事案件是可以并案处理的,具体情况具体来定。一、刑事案件一般判刑几年刑事案件一般判刑几年,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在判决刑事案件的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判处刑罚,不同的刑事案件存在不一样的刑罚,以及会出现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因此,刑事案件必须按照具体情况确定判刑的年限,犯罪情况不一样的,判刑的年限也存在不同。二、刑事律师收费标准遇到刑事案件纠纷的时候,就涉及到请律师,没有律师帮助自己的话就很难摆脱案件的纠纷,也很难争取到轻判、缓刑等。那么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律师的收费不是固定的,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浮动是正常的,律师收费不仅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也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还有各个地区的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律师收费的具体标准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
    2023-03-20
    27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民事案件如何处理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民事案件如何处理?刑事案件证据不足跟民事案件无关,民事案件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三、刑事案件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四、民
    2024-01-22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交通事故案件怎么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交通事故案件的,法院可以先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将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是不主持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
    • 民事交通事故案件可以转成行事案件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8
      1、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因为交通事故引起事故当事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赔偿责任。属于民诉案件2、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是指负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者,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犯了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按照刑法133条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既然是犯罪,那么就属于公诉案件。3、如果是民事调解不成的
    •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管理案件还是民事管理案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6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自首能够减轻对其的刑事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
    • 濮阳办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民事案件事件费用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6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何判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 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