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5:12:02 500 人看过

什么是再审发回重审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是指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问题,《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再审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规定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九)项裁定再审的;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

(四)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裁定再审的,应当提审。

第三条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

(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

(二)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三)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再审管辖权的;

(五)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或裁量权行使标准的;

(六)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

第四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第五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第六条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应当在裁定书中阐明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第七条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第八条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审判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文章
  • 再审发回重审判决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经审理查明,……(写
    2023-06-13
    102人看过
  • 再审案件的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
    一、再审案件的发回重审,是发回哪一级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
    2024-01-20
    107人看过
  • 一审法律错误发回重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2、《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相关法律知识(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
    2023-04-02
    313人看过
  • 再审发回重审能否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再审发回重审的,是不能进行申诉的。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是指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问题,《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再审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再审发回重审制度是对原一审甚至二审法院审理的全盘否定,它使原审法院的所有工作归于无效。发
    2023-04-27
    361人看过
  • 再审发回重审适用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再审发回重审适用程序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指的是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1.再审法院在审理时,若原案件是一审程序,则应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2.若原案件是二审程序,则应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这种处理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可以根据相关法条进行推断。二、发回重审的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在未经审理时:1.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若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再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三、发回重审使用原则再审发回重审制度是对原一审甚至二审法院审理的全盘否定,它使原审法院的所有工作归于无效。因此,发回重审应当
    2024-03-09
    122人看过
  • 《发回重审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被定罪的犯罪人因发现犯罪下落不明、重新犯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而重新启动刑事诉讼时,被羁押的犯罪人从服刑地转移回羁押地,这通常被称为重审。目前,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的规定。操作程序和处理权限主要依据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规定。但是,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诉讼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因此,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明确规定再审的法律性质、被再审人的法律身份、权利义务、再审的启动、实施、法律后果和救济途径。无法定理由和法定程序,不得提起再审。再审的起始事由必须是罪犯本人怀疑的犯罪,需要调查、审查和起诉或审判。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发现失踪的犯罪、实施新的犯罪或重新审判应当成为法律事项。但是,由于案件调查和审判的便利性,包括对共犯的审判,不允许启动再审再审的启动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启动,即侦查机关已经立案,检察院已提出抗议或法院已决定再审。因此,还押执行必须
    2023-05-07
    397人看过
  • 押回再审法律如何规定
    押回再审法律怎样规定的司法实践中,因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事由对已判决罪犯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将在押犯从服刑场所解回羁押场所,习惯上称之为解回再审(或解回再侦)。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解回再审没有规定,操作程序和处理权限主要依据部门或地方的规定,而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诉讼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所以,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将解回再审的法律性质,被解回再审的人员的法律身份、权利义务,解回再审的启动、执行、法律后果和救济渠道等,予以明确规定。1.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启动解回再审。解回再审的启动事由必须是因服刑人员本人所涉嫌的犯罪,需要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以,法律规定的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都应当成为法定的事由。但是,因案件调查审理的便捷,包括同案犯的审理,都不得启动解回再审。解回再审的启动必须是服刑罪犯涉嫌犯罪的诉讼程
    2023-06-13
    176人看过
  • 命令再审与发回重审的区别
    指示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抗诉案件时,因程序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责令原人民法院再审的一种方式再审是指对生效判决的再审,可以在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中发回再审。二者的对象、程序和决策机构不同发回重审:二审发回重审:(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审理或者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一百八十二条)必须参加诉讼的一
    2023-05-07
    350人看过
  • 再审发回重审是在哪一级法院
    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
    2023-02-25
    387人看过
  • 再审发回重审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审判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3-04-14
    284人看过
  • 发回重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发回重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有:(一)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指令其他下级法院再审或者指令第一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案件。只有具有司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引起司法监督程序的发生,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按照司法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二)审理法院不同重审决定权属于第二审。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2023-04-13
    275人看过
  • 能否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
    你好,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
    2023-07-05
    252人看过
  • 发回重审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区别
    一、发回重审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发回重审案件能不能变更诉讼请求,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出现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等情形的,法院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二、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区别(一)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指令其他下级法院再审或者指令第一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案件。只有具有司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引起司法监督程序的发生,只有人民
    2024-01-20
    202人看过
  • 刑事再审裁定书模板发回重审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再审裁定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
    2023-04-15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更多>

    • 发回重审的案件再审可否再发回重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
      可以,因为发回重审的案件案级没有改变,这样就可以再发回重审的了。
    • 在审案件发回重审开完厅后再发回民事厅重审合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
      法律没有规定那个庭审理是限定不得原审判合议庭要更换。因此此说法是错误的。
    • 再审发回重审终审司法解释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适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第八条 重审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的原始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允许。当事人在原审中变更诉讼请求、质证和辩论意见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原因不成立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对民
    • 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8
      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是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提出由二审法院受理,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发现在一审的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程序,会将案件发会原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 再审中再审发回重审适用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再审裁定发回重审,一定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因为既然是发回重审,说明原审是一审;又因为是再审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