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事由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7:32:24 299 人看过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事由: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一、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申请被受理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不超过60日;如果是案情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的,则应当限期15日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此处的60日和15日的期限都适用中止的规定,也即,如果需要等待法院、检察院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决定,则该期间不算在内,等相关结论作出后,期限继续计算。

二、工伤最迟要多久做鉴定

工伤鉴定期限没有具体的限制。通常如果职工遭遇了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是应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后六十天以内会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及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十五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根据的,在这些部门还没有做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三、提交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哪些条件

提交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的条件规定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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