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案件执行标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9 11:50:19 109 人看过

执行标的是指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具有支付特定内容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支付内容,具有非抗辩性,即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要求债权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证明某项财产确实属于债务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辞辩论确认财产系债务人所有,人民法院即可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标的可以理解为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具有支付特定内容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支付内容。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要求债权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证明某项财产确实属于债务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辞辩论确认财产系债务人所有,人民法院即可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什么是案件执行标的?

案件执行标的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被告依法强制执行的财产或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不得收取诉讼费用,但当事人自行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收取。案件执行标的的种类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期货合约、知识产权等财产和行为。

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是指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具有支付特定内容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支付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不得收取诉讼费用,但当事人自行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收取。案件执行标的的种类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期货合约、知识产权等财产和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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