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32:48 240 人看过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1、污染环境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具体行为有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多少种罪名
    (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2、非法狩猎罪。(五)毁坏耕地罪。(六)破坏矿产资源罪,包括:1、擅自采矿罪;2、破坏性采矿罪。(七)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八)破坏林木罪,包括:1、盗伐林木罪;2、滥伐林木罪;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4、公民个人或单位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客体是水产品,这里
    2023-03-24
    163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罪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罪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二、污染环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2024-01-28
    157人看过
  • 破坏环境资源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种类包括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什么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构成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存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二、买卖一级国家保护动物要判刑多久买卖一级国家保护动物判处具体如下: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3-06-19
    350人看过
  • 环境税与水资源保护
    一、环境税概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充分说明了当前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政策与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论坛”9月12日在深圳召开,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向外界通报了今年以来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潘-岳还透露,环境保护部正联合其他综合经济部门制定有关环境税收政策,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行动提出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建议。此后,环境保护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征环境税的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环境税实施方案,推进落后工艺产品淘汰的税收政策,提出造纸、焦炭等行业落后工艺产品名录,继续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设备目录等。[1]税收是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环境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发展的各种税收的总称。环境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而课征专门税种,这是
    2023-04-02
    96人看过
  • 破坏环境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
    2023-02-15
    419人看过
  • 环境保护与资源再生
    农村宅基地
    拆旧复垦就是物色城镇统一发展的新途径,借鉴增减挂钩的相关经验而制定,将农村比较老旧的住宅以及废弃的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如下:1、宅基地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2、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复垦条件;3、权属清晰无争议,有合法权属证明;4、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5、符合其他复垦政策要求。拆旧复垦是物色城镇统一发展的新途径,借鉴增减挂钩的相关经验而制定,将农村比较老旧的住宅以及废弃的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
    2023-07-04
    298人看过
  • 破坏生态环境罪立案标准
    破坏环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等等。一、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18种分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18种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2023-03-05
    476人看过
  • 新疆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媒体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近日,新疆公安机关规范和加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积极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格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据了解,公安机关管辖环境污染的犯罪类别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其他涉及环境的犯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由同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接受、受理和立案查处。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办案协调、案件移送、案件会商制度,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凡遇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办工作,与环保部门形成合力,有力打击环保领域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在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实行与有关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确保
    2023-04-24
    390人看过
  • 大气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6年4月1日起生效实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保障该法的贯彻实施,现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固废法》,抓紧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固废法》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规定了许多新的管理原则、制度和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学习、宣传该法作为近期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首先,要组织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法律确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执法者必先知法,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其次,要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其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
    2023-04-24
    302人看过
  • 提升环境保护标准遏制资源过度消费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今年全国两会,国家主席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令人深思。环境与资源息息相关。1943年发生的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年发生的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等,一再揭示工业化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费模式,正是环境恶化的元凶。遏制资源过度消费,关键是要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标准,倒逼推行绿色、节约的资源消费模式。然而,我国环境立法起步较晚,环保标准的制定和升级也不尽如人意。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例。目前,我国除少数大型矿企在金属矿地下开采中采用充填法外,其余都采用房柱开采法。采用这种方法,即使严格按照标准预留矿柱,时间一长,矿柱也会因自然剥蚀而逐渐丧失支撑力,最终引发地面塌陷。再以《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这部十二五期间由环保部发布的首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没有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历史,但相关指标的确定,仍以目前稀土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
    2023-04-24
    299人看过
  • 什么叫破坏生态环境罪
    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罪这一罪名。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根据刑法规定,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是生态环境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过失爆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2023-03-17
    159人看过
  •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如何进行刑事处罚】
    刑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如何进行刑事处罚】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犯本节规定的犯罪如何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是指单位犯本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规定的任何一罪的情形。依照本条规定,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对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上述各该罪规定的处刑标准处罚。
    2023-06-11
    41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是否有共同犯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罪有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实施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犯罪是共同犯罪,环境污染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一、污染环境罪是否有共同犯罪环境污染罪有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是环境污染罪的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罪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或具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
    2022-07-24
    150人看过
  • 破坏环境保护罚没款怎么规定的?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2、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处罚标准细化,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确有困难,环保处罚的罚款交不起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92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污染环境有哪些损害结果?1、财产损害,是指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物的减少或毁损。2、人身损害,是指与人的人格、身份密切联系的合法权益所受的损害。环境污染所造所的人身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民的健康
    2023-06-29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主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 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 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2、非法狩猎罪。五、毁坏耕地罪。六、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2000年11月22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环境保护刑事责任罪名,破坏环境怎样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披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 环境污染罪与环境与资源保护犯什么刑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制度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因实施了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的主体,依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是指公民或组织实施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不利法律后果,侧重对违法者本身的处罚,实践
    • 葫芦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咨询律师收费明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5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