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鉴定机构出具,不服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办公室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1。受理医学鉴定办公室收到委托书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提供鉴定所需材料:1。住院患者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生查房记录等病历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愿者、体温单、医嘱单、检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数据、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单、病理数据、护理记录等病历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小时)内补充病历原件;4、封存的输液、注射用品、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和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其他材料。二、组成鉴定组医疗鉴定办根据事故纠纷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医学鉴定办公室在召开鉴定会议前20天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在双方选择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应说明专家回避的理由(应回避的专家组成员于8月15日报道)。3、组织鉴定医疗鉴定办公室在召开鉴定会议前一周内通知医生、患者和鉴定专家。参加鉴定的双方各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任何一方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做医疗事故鉴定前是否先起诉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到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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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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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书在哪做,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1、出现医疗纠纷最好及时委托专业医疗律师介入,根据病历材料进行分析审查,确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大小。2、不建议您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很有可能对您不利。3、建议您封存并复印病历,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进行病历审查,指导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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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由来?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0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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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由哪些鉴定方法鉴定医疗事故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1、行为人鉴定医疗事故,采取以下方法: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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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做鉴定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8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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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么?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7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