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如何取证,法院该如何审查证人证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7:24:23 260 人看过

执法机关取证,法院该审查证人证言的规定

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言词证据,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以及重新收集的言词证据是否在程序上具有特殊要求。

证人证言认证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①]而法院对证人证言的审核认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无疑是其工作重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对证人证言的认证应考虑以下七方面因素:

1.证人的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由此可知证人的智力状况,包括年龄和精神状况等,以及证人感知案件事实的客观环境和条件,直接关系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完全否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作证。

2.证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有可能偏袒一方,导致其陈述不尽客观。应当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未予采纳。“这是由于本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借鉴现代自由心证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法官依法独立判断证据的原则,而未采纳对证据证明力的大小直接予以规定的法定证据原则。”[②]

3.证人的品格。一般认为,一个诚实品行良好的证人证言,其可信度高,反之亦然。虽然证人的品德与其证言的真实性是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成绝对的正比关系,需要从多方面予以考察认定。事实上,证人的诚信问题应由任何一方当事人通过提供品格证言来进行抨击和支持。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当事人对证人的品格进行质证,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但由于缺乏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上对证人品格相互对抗,就很难让法官去伪存真,从而使法官对该证人证言无法形成内心确信。例如:当一个经常搬弄是非的人作证时,你会认为他有诚实的品格吗?以此表明证人的品格相当欠缺,从而让法官形成自己的内心确信,确定该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与强弱。

4.证人的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这在对某些特定案件事实问题的认定时尤需加以注意。例如:一个具备法律意识的证人,在民事诉讼中所作的证言就会比没有法律意识的证人证言能抓得住焦点问题,自然能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5.证言的形式和来源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形式,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是书面证词形式,但不管是何形式,均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证人证言的来源主要是指该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其亲眼在场目睹,还是道听途说。对通过间接方式获得的证言,一定要查明该证人是在何种情况下获悉的,并尽可能对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调查、了解。另外违法获取的证人证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案件当事人指使、利诱、威胁证人所作的证言。

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公民懂得,依法出庭作证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更是公民的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以此提高公民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同时,要大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风范,为证人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六、加大对作伪证人的处罚力度。部分证人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素质不高,受利益、亲戚朋友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故意作伪证,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法律却对证人作伪证的制裁力度不大,执法人员处于种种因素考虑,也很少对作伪证人进行处罚。使得当前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现象比较严重。应从立法及执法上加大对作伪证人的处罚力度,使证人不敢轻易乱作伪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证人证言如何取得证据能力
    证人证言里边的规则首先要掌握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证人证言是揣测性的、评论性的,可以直接讲这个不能做定案根据。意见证据规则有一条例外,就是说应当是亲身感知的,不应是揣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但是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一、证人证言是否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并非如此。刑诉法规定:法庭定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证言是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的说明、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
    2023-02-17
    495人看过
  • 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遇有法定情形不能出庭作证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证人出庭作证和书面作证的质证方式有所不同。一、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二、对未到庭证人证词的质证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2.证词的
    2023-04-17
    324人看过
  • 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一、证人证言的质证规则是怎样的1、意见证据规则证人证言里边的规则首先要掌握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证人证言是揣测性
    2023-04-05
    478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源、形成过程及内容;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经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一、在录音里面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算证据吗如果一个人在录音里面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算不算证据要根据情况而定,可以作为旁证而不是直接证据。法律明确规定,不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是通过侦查调查获取如现场犯罪的动机、时间、作案工具及人证物证等形成证据链,才能依法追究。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023-02-22
    430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
    2023-04-14
    94人看过
  • 公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如何判断
    一、证人证言审查判断的内容在大多数情形下,只要证人对有关事物的特征和概况能够感知,具备能够正确表达感知的能力,就能发挥直接证据的证明作用。但是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它是人的思维意识的产物,这种主观意识受人的客观存在的环境所影响和制约,这种影响和制约是来自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威胁、利诱、嫉恨、报复等等。因此,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必然导致证人证言在内容上有真有假,在用作定案的根据时必须认真进行审查判断,辨其真伪,还案件真实情况的本来面目。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判断:1.审查判断证人的资格。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证人资格的考察主要是从生理和作证能力两方面进行的,具体应了解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心理,受教育的条件和程度以及对事物的感知、记忆和表
    2023-03-17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法院如何采信证人证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7
      法院采信证人证言需要该证人证言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的,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再经庭审质证后就可以采信。
    • 法院如何认定证人证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庭审主持人核实当事人身份;庭审主持人宣布案由和庭审纪律;庭审主持人介绍参加庭审的行政复议人员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庭审主持人宣布庭审开始;申请人明确行政复议请求,陈述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答复;第三人陈述意见;当事人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庭审主持人对需要查明的事实向庭审参加人询问和核实;当事人进行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庭审主持人宣布庭审结束,庭审参加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 证明人到法院证言应该如何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做出判断,不出庭难以给法官直观的印象。
    • 法院如何举证认定证人证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庭审主持人核实当事人身份;庭审主持人宣布案由和庭审纪律;庭审主持人介绍参加庭审的行政复议人员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庭审主持人宣布庭审开始;申请人明确行政复议请求,陈述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答复;第三人陈述意见;当事人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庭审主持人对需要查明的事实向庭审参加人询问和核实;当事人进行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庭审主持人宣布庭审结束,庭审参加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 法院如何采信证人的证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
      法院采信证人证言需要该证人证言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的,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再经庭审质证后就可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