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社会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0:02:42 199 人看过

(一)政治原因

1、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作为权力之所有者的人民,与作为权力之行使者的国家公务人员之间出现了相对分离、造成了权力过于集中但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状况。另外,加之新旧体制交替时期的各种弊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等消极因素,很容易使某些素质不高的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其职权、或者不尽其职责,实施职务犯罪。

2、严重的官僚主义。国家机关臃肿庞大,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严重的官僚主义,从而导致职务犯罪的日益增多。例如,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渎职型的职务犯罪,便是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所直接导致的恶果;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也正是行为人钻了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的空子,在其委派、信任、重用的掩护下所实施的行为。

(二)经济原因

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体制,其中的消极因素成为了产生职务犯罪的温床,例如,某些有钱无权的私有者为了获取暴利,往往以钱开道,用重金贿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物资等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使某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导致索贿、受贿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多种分配方式,即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按资分配、按股分红、风险收入和其他非劳动收入,人们的经济收入差距由此迅速拉开,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裕了起来。这些,易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心理失衡,进而在一定条件下去实施其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3、市场经济中的消极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有其产生负效应的消极一面,从而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易滋生出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等思想意识,在盲目攀比,高消费的重压和经济收入相对低微的矛盾下,他们不惜进行权钱交易,实施贪污、受贿、贪赃枉法等贪利型和渎职型的职务犯罪。

(三)思想原因

1、私有观念。私有观念的价值标准是以自我为中心,反映在职务犯罪问题上,主要表现为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以权谋私,有什么权就谋什么私,一旦利令智昏,就易实施贪污、受贿、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

2、享乐至上的思想意识。改革开放以来,西方国家享乐至上的腐朽思想意识也随之涌入我国,并侵蚀着国家工作人员的灵魂,致使其抵御不了花天酒地、纸醉金迷这种享乐生活的诱惑,直至铤而走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实施各种职务犯罪。

3、拜金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在社会上广为流行,同时也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金钱欲,他们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不惜以权力作砝码,疯狂地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

4、特权思想。封建特权思想、家长制、官僚主义、裙带关系等思想意识,就像冥顽固不化的幽灵,深深地植根于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脑海之中,他们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法律是管老百姓的等信条;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去侵占国家、集体的财物;有的监用职权、徇私枉法、严重侵犯公民的人权利和民主权利;有的则利用职权,为违法犯罪的亲朋好友大开方便之门,甚至公开包庇,干预司法。

(四)法制原因

1、立法方面。由于缺乏从严惩处职务犯罪的立法指导思想,例如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都统一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与进行裁判,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这显然不科学、不合理的,更不利于惩治犯罪,保护人民,这是立法上一大缺陷。因此,就规范国家公务人员行为的法律、法规而言,无论在行政立法、经济立法还是刑事立法方面,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如刑事立法对新的职务犯罪形态未能及时反映,对某些职务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明显偏轻,职务犯罪与非职务犯罪之间的刑罚比重明显不协调,相差悬殊、庇护前者。因此,对职务犯罪分子不仅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觉得有恃无恐、有空可钻。

2、执法方面。其一,由于立法不完善,因而在职务犯罪大肆泛滥的严酷现实面前,刑事惩罚功能显得捉襟见肘,司法机关面对一些新型的职务犯罪畏首畏尾、束手无策。其二,由于受官官相护、官民有别等封建意识的影响,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尤其是当案情涉及到一些领导干部和知名人士时,往往下不了手,有时则以罚代刑,以经济处分、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草草结案,致使一些职务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一犯再犯。

3、法律监督方面。其一,目前对国家公务人员尚缺乏严格的法律监督机制,尤其在某些方面尚处于无人监督、无法监督的状态,起不到早期预防的作用。其二,在当前党风、社会风气不正的情形下,一些知情者对职务犯罪分子也难以举报揭发,唯恐招致打击报复,加之说情风、关系网、保护伞等现象严重,致使某些职务犯罪分子有恃无恐,逍遥法外,进而发展成大案、要案等恶性案件。

(五)外部原因

1、在政治上。外部敌对势力往往以金钱、美色、帮助出国等作为诱饵,策动我国家公务人员投敌叛变,投奔西方,并为其提供各种国家机密,进行政治破坏。例如:原任辽宁省锦州输油管理处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副处长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0余次在不同的时间、地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将其获得的国家秘密、情报非法为台湾情报机构提供情报送达境外。

2、在经济上。外部敌对势力常以行贿为手段,向我国家公务人员套取经济、科技、商业等情报,进行经济破坏。例如:原电力部副部长查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日本三井公司提供山东邹县火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招标,泄密受贿,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他们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是罪有应得。

3、在文化上。外部敌对势力常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国家公务人员传播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腐蚀其灵魂,使其丧失其抵御能力,一些意志薄弱的国家公务人员由此纷纷落马,陷入各种职务犯罪的深渊。

一、商业贿赂的危害性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8.受贿者暗中出卖本单位利益,造成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困难,严重破坏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9.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国际评估机构对我国腐败程度的印象。

10.商业贿赂加大贫富差距,一部分人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却因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的排挤而收入减少,从而使得贫困人口增多。

11.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荡和犯罪率上升。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12.妨碍政府职能的转变,商业贿赂导致的竞争不公、市场混乱和违法犯罪使得政府监管力不从心,政府部门不得不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13.商业贿赂导致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被削弱,或者大打折扣。

14.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妨碍了法律政令的事实,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格局的构筑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需要职能部门主力军作用的发挥,需要各个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由此,我们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在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部门及人人都来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可见,构筑社会化的职务犯罪预防格局,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及每个公民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具体来讲:㈠党委和政府重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态度是明朗的,决心是坚定的,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所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坚决拥护和执行党中央的决策,将反腐败和领导、支持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要建立本辖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确保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有序进行,形成预防合力,打造整体预防效果。政府支持主要是从人力和财力两方面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支持。从人力方面协同和配合党委选配好
    2023-06-11
    410人看过
  • 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及主要原因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一)犯罪特点:一是犯罪主体特殊性,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基建工程经管人员,设备、药品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其共同特点是具有一定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二是犯罪类型一般集中在受贿(多以红包,好处费、介绍费、辛苦费等形式出现)、玩忽职、贪污等几类案件,如本院该院查办的四宗案件均涉嫌受贿,其中一宗还涉嫌玩忽职守;三是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发包工程、购进设备、采购药品、招收人员、药品管理等环节
    2023-06-11
    264人看过
  • 诱发环保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素质不高,导致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个别环境监察人员放松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失衡,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且法纪观念淡薄,经不起腐蚀和诱惑,把公共权力视为私人权利,甚至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在外界的各种诱惑下,最终走向犯罪道路。(二)监督落实不力,导致规章制度难以落实目前,环保部门在自我内部监管方面仍存在着诸多弊端和漏洞,许多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能够较大幅度地决定处罚结果,正是由于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力、内外监管的落实不严,才给予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三)犯罪成本较低,涉案人员未受相应处罚从近年来查办的相关案件看,环保领域的部分违纪违法案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些涉案官员或不被处罚,或避重就轻,异地任用乃至提拔现象并不鲜见。在个别地区,法纪监督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
    2023-03-21
    482人看过
  • 社会性死亡的原因
    社会性死亡指的是很丢人,经常会在社会上、公众面前出丑,觉得自己或他人无地自容的一个词语。它是属于一个网络性热词,并没有太多人使用这个词语。它并不是在指医学上的脑死亡,也不是指人自然性的死亡,只是用来形容一种社会现象的网络词语。但是这一类的网络用词并不规范,也不是大众群体所熟知的通用语,只是一小部分人在使用。清华一女生称被学弟性骚扰,曝光个人信息让其“社会性死亡”【案例说法】2020年11月17日,在清华大学食堂内,美院某大二女生突感臀部有东西掠过,转身一看,正好有位憨憨的男生背着书包,于是二话不说就是让男生道歉,男生还觉得一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女生已经接着强行拿走了男生的校园卡查看个人信息。于是学姐在自己的朋友圈、校园树洞等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被人摸了屁股,并将“嫌疑人”的姓名、样貌等信息公开,扬言要在朋友圈“社死”这位学弟。注:社死(即:社会性死亡)是指在公众面前出丑的意思,已经
    2023-07-01
    267人看过
  • 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从Z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到位,绝大部分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农村居民除了知道涉农补贴的领取方式外,对其他补贴款的性质、发放对象、标准、时间、核定监督的程序等等都不清楚,也就丧失了对补贴发放的监督能力。基层百姓的监督缺位,导致基层干部随意虚报、隐瞒扶贫领域涉农惠民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政务财务不透明。为了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全国很多地方采取扶贫资金发放“一卡通”“一折通”,把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民银行账户上。但在实践中,许多村民的银行卡和存折均由村干部保管,很多贫困户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为截留侵吞留下了可乘之机。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只注重扶贫资金的划拨,疏忽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致使个别基层干部能够采取虚假申报等
    2023-04-13
    346人看过
  • 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1,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当前,在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地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便会为某些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可能。当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后,职务或工作上的有利条件就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企图利用这一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心理特征。2、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这一社会矛盾,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在两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旧的计划体制和新的市场体制在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同时,他们各自的缺陷和不足叠加在一起,给经济生活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也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一些公职人员趁转轨时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矛盾,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侵吞国家的资财。3、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随
    2023-06-11
    325人看过
  • 银行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征、原因及新的趋势
    通过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我们发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呈现一些共同特征,引发这类犯罪的因素是多样化的,近年来又有一些新的趋势值得关注。一、银行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的特点(一)具备现金来源和接受现金的便利,打现金的主意。银行一线工作人员,每天从早到晚和现金打交道,工作中整点的钱,和下班后自己兜里消费的钱反差特别大,环境的熏染和金钱的诱惑,往往会使个别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严重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思想上的免疫功能。于是,在钱来钱去中寻机作案。如某支行出纳负责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做阴阳帐,盗用密码,互划帐款等手法,使帐款相符、帐面假平,掩盖库存余额实存数。七年中陈在其岗位累计窃取库房现金300余万元。(二)具备资金划拨和业务操作的便利,打票据的主意。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更新换代较快,有人趁机钻空子,在报单往来中寻机作案。如一段时间内的某银行查处的案件中,多数是利用职务及综合柜员操作之便,通过辖内
    2023-04-25
    341人看过
  • 职务犯罪处分原则是怎样的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一、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贷款欺诈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所谓贷款欺诈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金融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本人无偿还能力或超过本人偿还能力的贷款的行为。贷款欺诈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是:①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主体。在实际生活中,构成本罪的,大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人,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包括贷款业务知识。②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即行为人意在骗得金融机构贷款后加以非法占有。③犯罪客
    2023-03-05
    352人看过
  • 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文章导航】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三、立足检察职能原则。四、坚持打防结合原则。五、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
    2023-08-08
    165人看过
  • 入室盗窃罪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行为人入室盗窃的,一般应当按照盗窃罪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室盗窃罪是刑法第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2023-07-06
    334人看过
  • 基层医疗检验领域职务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一)涉案主体以单位“一把手”为主(二)发案环节比较集中药品的采购环节。医院的负责人、药事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采购的医院药房负责人成为药品采购的主要职务犯罪风险点,如某中心卫生院药库某负责人受贿案中,其人为多家医药公司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收受多家医药公司代理商44万余元。药品的使用环节。业务科室主任、医生、药库人员成为该阶段的主要风险点。某医院工会主席、内科主任受贿案中,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理商药品回扣款23万余元。某医药有限公司某业务员行贿案中,其人定期将回扣款给某中心卫生院药库主任,药库主任将其中部分回扣款给开处方的科室医生,部分回扣款自己留下。、医疗器械采购环节。医院负责人、业务科室、设备科、财务科成为风险点。如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案中,在该院购买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医疗设备厂家代理商10余万元。工程基建环节,医院的
    2023-06-03
    263人看过
  •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原因有哪些?
    (一)社会结构的不合理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滋生的深层原因从张君集团的犯罪成员及其他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组成人员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来自社会底层,主要包括农村偏远落后地区及城市的生活贫困阶层。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阶级,尤其是近二十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后,社会进入了巨大转型时期,在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同时,城乡差别,贫富分化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由此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张君的同伙大部分都是带着很强的发财梦来到城市,但城市不可能让每个人梦想成真,而且城乡间的差异还把他们推向了边缘。这是公安部张君案件调查研究小组成员郝宏奎作出的一个总结。这些来自社会生活底层的贫困阶层,当他们无法通过正常劳动获得与之期望值相符的财富时,往往会有一部分人挺而走险,以违法犯罪手段来迅速致富,甚至可能组成黑社会组织,以获得城市生活的立足点和安全感,从而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特别是相近的社会关系,相同的人生需求
    2023-06-11
    35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犯罪的判刑是否受到社会关注?
    需要根据侵占的数额大小来作出判决。1、一般侵占的数额较大,起点在五万元的,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侵占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因此,职务侵占的数额越大,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就越大。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犯罪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从所有制性质上看,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01
    96人看过
  • 刑法对于职务犯罪的认定原则
    1、职务犯罪主体: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3、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刑法中金融诈骗罪怎么认定?金融诈骗的罪行认定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2023-08-04
    34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主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职务犯罪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
    • 公安职务犯罪的原因大概都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
      正确对待外部监督。可以采用设立社会监督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群众接待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行风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检查,认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抽查、回访当事人等,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于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漏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措施,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并逐步纳入对公安干警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
    • 2022年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关于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一般从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 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2.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
    • 合同诈骗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合同诈骗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如下: 1、合同诈骗犯罪是体制转型过程的负产品; 2、商品经济的消极影响是滋生合同诈骗犯罪的温床。
    • 刑事判决职务侵占罪八年的犯罪原因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这种公诉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退回赃款的,法院会在刑事判决书判决追缴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