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的犯罪金额的认定条件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03:13:18 219 人看过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针对销赃行为的法律术语已经从“销赃罪”更改为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对犯罪金额进行评估时,通常会从多个角度来考虑,具体如下所述:首先,被当作销赃物的物品本身的实际价值、市场价格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的定价等因素,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

如果存在着清晰明确的交易记录与体现出真实价格的交易价格的话,那么这些信息无疑将成为评估犯罪金额的关键性参考依据。

其次,如果涉及到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相关收益的情况,那么我们应对每次掩饰、隐瞒行为的犯罪金额进行累积,以得出最终确定的数额。

最后,即便销赃物在执行过程中已经遭受损失或者被损毁,只要存在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其原本的价值,就能据此来确认真正的犯罪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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