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后悔权”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延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3:40:27 484 人看过

实施了15年之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目前正在修订之中。

6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某介绍了《消法》修改的大方向和趋势。他表示,《消法》修改应着眼于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扩大该法的调整对象。而且,要建立冷静期制度,也就是后悔权制度。原则上让消费者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无条件退货。

刘某认为,消费者的后悔权制度未必适用于所有消费行为,但网上交易;先交钱后签合同的消费行为;交易额巨大的消费行为,如购买汽车、房屋等三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当适用后悔权制度。

消协声音

旨在鼓励大胆消费

有媒体连线刘某,就买车后悔是否可行请他发表了看法。

刘某表示,目前《消法》修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引入后悔权制度反映了众多消费者包括部分商家的心声,很多法学界人士也认为有必要将后悔权制度纳入《消法》。他解释说,后悔权是一个大众化的通俗说法,法律上称为消费者犹豫期或冷静期制度,是指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或撤销合同的权利。后悔权实际上是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关口前移,对降低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压力,对于鼓励消费者更大胆地去消费都有好处。他认为,在汽车消费方面引入后悔权,将有利于规范商家的行为,在营销阶段对每一位潜在车主披露汽车的真实性能。对消费者而言,被天花乱坠的广告或促销信息吹得头脑发热,而下单购买其实并不合意的车子时,还有后悔药可以吃。

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延伸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X认为,刘某教授提出的后悔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反悔,而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一种延伸,给予消费者单方解除或撤销合同的一种权利。

张X认为,在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种弱势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由于汽车是一个产业集中型产品,消费者对汽车的各个部件不是很了解,对于其质量的好与坏、高与低不可能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商家在营销宣传过程中,不排除有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成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导致消费者对购买商品出现失误的判断。所以,设立后悔权可让消费者在合同签订的法定期限内,如三五日或一周内,给消费者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去理性看待自己的消费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主选择权相关文章
  •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指的是什么意思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向外地,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有力保护。自主选择权包括: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
    2023-06-17
    486人看过
  • 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表现是
    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表现是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余产品。分析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是消费者获得满意的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保证,也是民法中平等自愿原则在消费交易中的具体表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
    2023-08-09
    432人看过
  • 商家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投诉
    经过详述:日前,叶小姐在市区某手机商场选购手机,看中了一款诺基亚7260手机。她要求售货员拿出那款手机试用时,售货员却极力向她推荐另一款新型手机,还主动拿出这款手机让叶小姐试听MP3音乐。结果,叶小姐糊里糊涂交了2000元,买下了这款手机。当晚叶小姐回家后,才发现新手机并不是她想要的诺基亚手机,于是要求商家换货。但商家以已开具收据为由,拒绝叶小姐的要求。叶小姐遂向鹿城工商分局五马工商所投诉。五马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商家解释说,他们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本意是为消费者好,而且这款手机确实也不错,现在销售手机情况已经入账,如果是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叶小姐则表示,她一直以为售货员推荐的手机也是诺基亚,所以才会去交款,现在要求退货被拒绝,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维权说法:叶小姐的理由得到工商部门的支持。经办的工商人员指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
    2023-04-24
    108人看过
  • 垃圾短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
    一、垃圾短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垃圾短信就是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行为。由于所有的垃圾广告都必须经过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才能发送到终端用户的手机,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电信运营商对于自己未尽合理监管义务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来说,向消费者发送信息无非是为其五花八门的服务项目做宣传,然而消费者往往是不希望接收不需要的服务项目和不希望与之进行通信的,消费者本身有接受某项服务或拒绝某项服务的选择权和自由,有和特定主体通信或拒绝与之通信的选择权和自由,此种权利不容侵犯。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部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1、关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2023-04-27
    193人看过
  • 不能扼杀消费自主选择权
    近日,笔者和朋友、同事们一起闲侃。聊得过程中,使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选择权与价格。话题的来源,就是去年在全国展开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一事。按照计划,我国将在2015年实现数字电视的全面转换,全面停播模拟信号。数字化电视取代模拟信号,科技提高服务质量,本是一件好事。但在这项工程的推广过程中,消费者(用户)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原因就在于有线电视数字转化的落实中,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在消费者接受这一转化中价格有了变化,在多付费的情况下,并没有感觉到转化后带来多少实质效果。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是,数字电视比模拟电视收费要贵很多。免费发放机顶盒可以,停播模拟电视也可以,但是应该给观众一个最基本的选择:花原来一样多的钱看原来一样多的电视。数字电视每一个用户一年要多缴上百元收视费,对普通城市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而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广电总局2015年要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
    2023-06-07
    487人看过
  • 自主选择权被严重忽视和践踏的消费者权利
    自主选择权一项被严重忽视和践踏的消费者权利今年的315是第2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被称为消费者的节日里,大家谈的最多的还是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获得教育权(7)结社权(8)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9)监督权。上述9项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基本上得到了确认。在这9项权利中,除了自主选择权,其他8项权利都已经有了切实的保障,一旦有违反者,法律可予以相应的制裁。但是,自主选择权,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遭到粗暴的践踏。而违法者却可以逍遥法外,从来没有收到追究。为何?因为违法者是各国政府。大多数消费者肯定对我的这个说法不以为然。谁说我没有自主选择权?我高兴买什么就买什么,商家也
    2023-04-24
    436人看过
  • 消费者在购物时必须掌握自主选择权
    在商场购物时,消费者往往因商家的热情推销而无所适从。宁夏工商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消费时的波动心理进行推销,但这样的引导消费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据了解,近日银川市相关部门受理了数起涉及消费者选择权被侵犯的投诉。李女士十天前到某生活美容馆咨询包月护肤事项,她根据自己敏感肌肤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套中档化妆品。可在决定购买时,美容师又称此产品不适合她,向她推荐了另一套价位较高的高档品牌,一时令李女士左右为难。可面对几名美容师的热情推销,李女士买下了这套高档化妆品,并现场免费做了皮肤护理。次日,李女士脸上便出现了红疹并伴有痒痛,她去退货却遭到拒绝,便来消协投诉。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的推销,消费者如不加注意,可能会引发被动消费。在消费中一定要清楚自己的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掌握自主消费的权利。
    2023-05-05
    220人看过
  • 联通公司变相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由于联通和移动在中国的垄断地位,目前我们谈手机用户自主选择服务,是不现实的。但是,手机用户完全有权利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项服务。如果在今年5月1日以前,联通公司就告知手机用户,来电显示在将来会收费的,那么,手机用户就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至少有以下几种不同的选择方式:(1)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2)无论收费与否都接受来电显示服务;(3)在免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不免费的时候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4)在免费期间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而收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这四种选择方式都是手机用户的自由。而联通恰恰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这些多样性的自主选择权。使很多人的权利不能有效地行使。这种自主的选择权
    2023-06-07
    321人看过
  • 如何理解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对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作了规定。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消费者在哪个商家购物,要求哪个经营者向其提供服务,应当由其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一些法律明令禁止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如《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二、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的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要,该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取决于消费者对于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能否进行选择。实践中,一些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虽然有人认为这种作法并未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明确告知之下,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换个地方消费,但如果将这些作法上升为行业规范,整个行业的所有经营者都照此办理,消费者实际上丧失了选择的自由,也就丧失了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
    2023-06-16
    141人看过
  • 乡村味道酒店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接到数位外地消费者反映乡村味道酒店强迫顾客购买纸巾的投诉,而乡村味道酒店面对顾客的指责表示,由于部分顾客饭量惊人导致酒店遭受损失,只有通过收取纸巾茶水费进行弥补,工商执法人员指出,酒店该做法明显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顾客:酒店强迫人购买纸巾投诉人之一的湖北邓女士告诉记者,2月8日中午12时许,他们一行9人来到位于洛阳路上的乡村味道酒店用餐。他们一坐下,酒店服务人员就拿来了9包餐巾纸放在桌上。当时我们大部分人身上都带着餐巾纸,因此提醒服务员不需要餐巾纸。据她介绍,当时服务员就称餐巾纸是酒店固定的收费项目,如果顾客不要餐巾纸就不让在该酒店吃饭。服务员的言语让他们十分不满,经过反复协商,酒店没有逼迫他们接下餐巾纸,但是在结账时却收取了每人1元的茶水纸巾费。用餐的时候没有告知要收取茶水费,用餐后却要收取茶水费,酒店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另一位投诉人刘先生来自上海,同样
    2023-06-07
    370人看过
  • 请例举一些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实际生活中,一些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及欺骗性,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例如,一些人利用预售、邮购、有奖销售、上门推销、搭售等形式,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些旅馆、饭店在车站、码头设置服务点,不等旅客问清情况就连拖带推地拉到旅馆,强迫其支付高房价,接受劣质服务;一些导游想方设法甚至哄骗、诱使、迫使游客到一些固定商铺购物以收取回扣L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取消费者的定金以后,找各种借口不予退还,使得消费者为了不损失定金而不得不购买预订的房子;商场超市所谓的“买一送一”、“买l00送50”的捆绑式销售;促销员在消费者购物过程中过分热情地夸大宣传、推销商品,因消费者挑选后表示不购买该商品而受营业员辱骂、殴打;还有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等,这些行为都带有强迫消费的性质,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2023-06-07
    87人看过
  • 消费自主选择权注意哪些问题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在消费者行使其自主选择权时,有两个问题应予注意:1、必须合法行使,不得滥用自主选择权,即其选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不排除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服务的介绍和推荐。自主选择权的内容自主选择权包括: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2023-05-01
    242人看过
  • 买房人换中介交易被判合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
    韩先生夫妇通过恒宇世纪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世纪)看房并约见房主后,甩开该公司通过其他中介完成了交易。恒宇世纪随后依据《看房协议》索赔违约金。记者昨日获悉,宣武法院认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恒宇世纪约定违约金违反了《消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今年5月7日,韩先生夫妇通过恒宇世纪看了一套位于房山区长韩路6号楼的房屋。双方在《看房协议》中约定,如韩先生夫妇购买该房必须通过恒宇世纪,不得与卖房者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中介进行交易,否则须支付房款总价3%的违约金。看房后,韩先生夫妇在恒宇世纪的安排下,曾两次与卖房者见面洽谈,并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在随后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韩先生夫妇越过了恒宇世纪,通过另一家中介完成了交易。恒宇世纪随后诉至法院,要求韩先生夫妇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6.14万元。开庭时,韩先生夫妇不同意付钱,辩称他们在中介拟好的《看房协议》上签字,仅表明恒宇世纪的员工曾带他们
    2023-04-24
    35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消费者有没有被侵犯自主选择权
    1、对于消费者是否被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辨别:(1)违背消费者的主观意愿(2)客观上表现为强迫消费者从事不公平或不平等的交易;(3)此交易活动存在不合法的性质;(4)消费者在参与交易活动中,自身合法权益有受到损害的危险,或者已经遭受损害。2、需要注意的是,在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反对自主选择权的滥用。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消费者一般无自主选择权:(1)经营者以“高档商品,非买勿动”进行明确告知的;(2)裸装食品;(3)根据商品的特点进行选择,会降低使用价值的。3、自主选择权包括(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4、实际生活中,一些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及欺骗性,直接侵犯了消
    2023-06-18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提出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 更多>

    #自主选择权
    相关咨询
    • 买卖双方自行选择权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30
      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可以要求企业退还。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什么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又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此外,消费者还有权选择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场所,有权选择商品的产地、规格、价格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事项。关于自主选择权,《反
    • 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怎么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6
      关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如何处罚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依据《宪法》第51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遵循依法、相对的原则,结合我国消费活动的具体实践,消费者在以下情况下自主选择权的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 什么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
    • 消费者的知悉真实情况权与自主选择权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自主选择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9
      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