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5:20:25 274 人看过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

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与劳动争议诉讼竞合时的处理

「案情」

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7月2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杨某不服该裁决,于2008年7月31日向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原、被告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提成工资等共计3万多元。2008年8月12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分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分别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同的救济途径,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两案关系如何应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劳动争议案件应中止审理。理由是:中级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指导关系,为避免上下两级法院裁判的冲突,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基层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中止诉讼,待中级法院审理完毕后再恢复审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案应裁定终结撤销程序。虽然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一经起诉,仲裁裁决不生效。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的是生效的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因劳动者提起诉讼而不生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诉讼标的已经不存在,该诉讼程序失去存在的基础,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

第三种意见认为,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应裁定中止诉讼。

「评析」

笔者赞成第三种意见。理由是:

1.仲裁裁决在劳动者的起诉期限内或起诉后,其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裁决书具有既判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裁决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诉与不诉的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裁决生效,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不利,可以继续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起诉的,仲裁裁决是暂不发生效力,而非永久丧失效力。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撤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法释〔2000〕18号)规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是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对劳动者是否生效,取决于劳动者是否提起诉讼。劳动者收到裁决书后,要求对方履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或在规定的诉讼期间未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的,可视为劳动者放弃诉权,裁决书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劳动者的起诉期限内和劳动者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处于中止状态,进一步说,仲裁裁决的执行力中止。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劳动争议诉讼是并行审理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诉讼标的是生效的仲裁裁决是否应当撤销。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体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二者的诉讼标的不同,理论上可以并行审理。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看,劳动者的起诉期间与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间存在部分重叠,没有先后之分,说明立法也采取了上下两级法院的并行审理制。实践中,容易发生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劳动争议诉讼相竞合的情形。

3.在劳动者已经起诉的情况下,继续审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存在法理障碍,也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劳动者提起诉讼后,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使生效的仲裁裁决的效力暂不发生,导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失去审理对象。二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仲裁前的情况。劳动者坚持诉讼的,基层法院应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实体裁判。虽然判决内容不评判仲裁裁决的效力,但事实上仲裁裁决是永不生效。如果中级法院也继续审理申请撤销仲裁案件,将根据仲裁裁决有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撤销的情形,作出两种裁定:裁定驳回原告的申请请求或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即使裁定驳回原告的申请请求,仲裁裁决因劳动者的起诉仍不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仍需通过劳动争议案件确认。可见,无论中级法院作出何种裁定,均无任何诉讼效益,徒增中级法院的负担和当事人的讼累。因劳动者起诉导致仲裁裁决是暂不发生效力,并非丧失效力,中级法院裁定终结诉讼没有依据,劳动者撤回诉讼的,仲裁裁决效力恢复,裁定终结诉讼必然损害用人单位的救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劳动仲裁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仲裁庭派员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
    2023-06-22
    9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类型如下: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
    2023-04-14
    2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的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
    2023-03-04
    238人看过
  • 劳动仲裁适用的争议类型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一、无合同无社保怎么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6-23
    47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书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内容一般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申请人:住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第三人:住所: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诉称:被申请人辩称:本委查明: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书证为凭,证据确实,足以认定。本委认为:根据的规定,裁决如下:一、二、三、(一裁终局适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第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项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一裁终局适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第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3-02-27
    1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人民法院执行;2、撤裁与执行的冲突处理:由法院根据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裁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收到仲裁通知书不公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收到仲裁书不理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
    2023-03-05
    6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5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 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
    • 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类型的劳动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哪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3
      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仲裁:(1)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2)由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3)除名、退休和退休、退休争议(4)由于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和劳动保护的争议(5)由于劳动报酬、劳动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